保安司撐的士車廂錄影

2018-12-01

【本報訊】立法會三常會正審議《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法律制度》法案提出在的士廂錄音。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表示,他們的意見是認為錄影較好,能減少爭拗,更好保障司機和乘客權益。

對於的士車廂內應否安裝攝錄機的問題,黃少澤昨說,從保安範疇角度,治安警察局在提供意見時已表明,的士如巴士一樣屬集體運輸工具,後者也有裝攝錄機,實沒有問題。

不過法案未有採納有關意見,只用錄音。黃少澤說,錄影對保護的士司機和乘客之權益都有幫助,而錄音會多許多爭拗,「你只係講個把聲係邊個,你唔知喎真係」,而聲紋技術配合,但若當事人走了就無法對比。故他認為有關問題實值得探討。

此外,他提及,今年三月十四日開始啟用的警員隨身攝錄機,至今共有九宗案件涉及應用有關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