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拘捕譚得志涉嫌發表煽動文字

2020-09-07

9月6日下午,香港佐敦至旺角一帶出現未經批准的集結

【香港中通社9月6日電】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6日拘捕“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他涉嫌發表煽動文字引起他人憎惡或藐視政府。

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6日見記者時表示,6日上午10時許,在大埔區拘捕47歲男子譚得志,涉嫌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第10條“發表煽動文字”,並檢走其通訊設施包括電話作調查。

李桂華指,譚得志涉嫌6月底至8月在“限聚令”下,於香港不同地區,擺設29次街站大聲公廣播向市民發表煽動言論,並通過社交平台進行直播發放相關訊息。有關煽動言論涉及兩種情況,引起對政府的憎惡和藐視,以及字眼上引起民間不滿。

李桂華表示,國安處起初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1條“煽動、協助、教唆和資助分裂國家罪”方向調查,但經搜證及聽取律政司意見後,認為以《刑事罪行條例》內的“發表煽動文字”罪拘捕較為適合。

至於會否有更多人被捕,警方指要進一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