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2531號
2020年08月22日
星期六
民防法施行細則完成
2020-08-22
【本報訊】行政會昨還宣布完成討論《民防法律制度施行細則》行政法規草案,內容包括引入突發公共事件風險的預警制度、訂立志願協防管理制度等。
發言人張永春表示,為落實月初立法會通過的《民防法》,促進政府、社會及公眾有效應對突發公共事件,政府制訂該行政法規,訂定突發公共事件的風險種類、範圍及相應的預警制度,並就民防活動中的資源動用、志願協防制度等作出規定。
法規的主要內容之一是引入突發公共事件風險的預警制度。建立與突發公共事件狀態(即一般、預防、即時預防、搶救、災難)相對應的五級預警體系,明確評估民防風險和發布預警的主體責任,訂定預警的發布及後續程序,以便政府與公眾因應不同的預警級別作出應對。
保安司辦公室顧問曾翔補充,預警制度期望是對可預見的突發公共事件能提早透過預警讓公眾知悉而去作出相應的防備、提高警惕,將透過顏色識別或其他可清晰訊號去傳播發布。
法規另一焦點是訂立志願協防管理。就志願者的申請、評估、培訓、認可、登記、保障,以及志願協防的組織和管理等作基本規定,並就不同管理環節具體訂明責任主體,確保志願協防制度依法地有序建立。
當中亦訂定志願者保險的受保範圍、保額等具體內容,保障其有效提供服務。曾翔說,受保志願者限為已登記和培訓的,受保範圍包括人身、意外要治療等基本事項,若沒登記的志願者不受保。
其他主要內容包括恆常開展公民教育、規範編制民防規劃,並就民防架構運作、動用救災資源等訂定基本的管理規定等。
法規將與《民防法》同日即下月十五日生效。現行民防規劃應在法規生效後一年內配合適用的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