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淫成罪需社會共識

2018-11-30

陳虹問當局如何打擊網絡賣淫資訊。

黃潔貞指「一樓一鳳」影響深遠。

黃少澤:修法把賣淫改為犯罪需社會共識。(資料圖片)

【本報訊】昨日,議員陳虹和黃潔貞詢問如何打擊網絡賣淫資訊和社區賣淫。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回應,根據現行法律,賣淫不是犯罪,若要修法改為犯罪,需要社會共識。

間選議員陳虹提出,網絡賣淫資訊泛濫,青少年易於接觸,身心受到很大影響。當局有何監察措施打擊網絡賣淫資訊?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回應,按照本澳的法律,賣淫不算犯罪,只是行政違法,當局會不斷關注網絡的相關情況。

直選議員黃潔貞也提出,雖然,賣淫不算犯罪,但是,影響社會形象、安寧,以及家庭。她指出,「一樓一鳳」存在於舊區、窄巷、舊樓,並說:「全層樓都係鳳」。此話引來議員們的笑聲,包括直選議員林玉鳳。

黃少澤重申,根據法律,賣淫不是犯罪,行政違法罰款為五千元。然而,那些人基本上沒有金錢,也沒有財產,難以追討。現時,警方的其中一種做法,是把那些人遣返,並列入黑名單,禁止在多年內再入境。

另一種做法是引用其他法律控告,如:非法勞工。黃少澤提出,以上都不是名正言順的手段。並表示,賣淫的個案其實越來越少。若要修法把賣淫定為犯罪,這需要社會共識。

陳虹也提出,色情單張的問題持續十多年,一直屢禁不止,黃少澤回應,根據法律定義,色情涉及展示性行為或性器官。至於,要否修法把「著少啲」改為色情,這也需要社會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