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 12510號
2020年07月29日
星期三
公共資本企業對外公布資料指引
澳電與CTM決定不參照
2020-07-29
【本報訊】《公共資本企業對外公布資料指引》生效逾月,公共資產監督辦公室已透過平台陸續公布各公共資本企業資料,唯獨澳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澳電)與澳門電訊有限公司(CTM)決定不參照《指引》規定公布資料,即毋須接受該辦就此之監督。
按上月行政長官賀一誠批示公布生效的《公共資本企業對外公布資料指引》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或澳門特別行政區其他公法人直接或間接累計持有超過百分之五十財務出資的公共資本企業要在七月廿二日前透過公監辦所設的「公共資本企業對外公布資料平台」(https://www.gpsap.gov.mo/app/),公開企業的基本資料、股東及其出資資料、組織架構,以及一九年的帳目及年度營運報告資料。其他政府財務出資低於一半的公共資本企業也可參照《指引》規定公布資料。
兩公共資本企業資料還待審未公布
不過截至昨廿八日,平台並未完全按規定期限公開相關資料,十四間政府出資多於一半的公共資本企業中,尚有澳大創科有限公司及澳門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兩間顯示「資料待審核」。
若按所顯示的公布日期,只澳門基本電視頻道股份有限公司、澳門工業園區發展有限公司,以及澳門輕軌股份有限公司三間是在限期的七月廿二日前在平台上公布。
六政府出資少於一半企業決部份跟指引
至於八間政府出資少於一半的公共資本企業,僅有屬行政公益法人的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以及因歐案充公而來的WATERLEAU MACAU LIMITADA有資料公布,不過公布日期皆遲於廿二日,後者亦欠股東及其出資資料等。
公監辦日前(廿七日)發新聞稿表示,該辦已對所有公共資本企業(包括母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核。又提及上述八間公共資本企業中,有五間決定「部分參照適用」《指引》公布資料,有兩間則決定不參照適用《指引》。
公監辦稱,將繼續與相關企業溝通及要求補充資料,並適時透過平台發布,讓公眾能及時了解公共資本企業的營運及財務狀況,從而增強公共資本企業資訊的透明度。
雖然新聞稿未有開名,但平台顯示參照與不參照的名單。決定參照的還有澳門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澳門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中葡合作發展基金及中葡合作發展基金有限公司,均為「資料待審核」。但官方未交代「部分參照適用」是跟從多少。
不參照兩間為澳電與CTM。澳電方面,政府持股為百分之八,一四年收購新創建持有的中法能源而成最大股東的南光發展(香港)有限公司,現持股百分之四十二。CTM方面,郵政儲金局持股百分之一,而一三年收購英國大東電報局及葡萄牙電訊持股而成為最大股東的中信國際電訊,現持股百分之九十九。
事實上,就《指引》規定的資料,兩公司均部份已在其官網或年報對外披露,「部分參照適用」這個由特首批示出來的《指引》去公布相關資料並無難度。
值得注意的是,《指引》規定,政府出資少於一半的公共資本企業決定參照《指引》去公布資料,就受公監辦監督,包括要求提供資料、發勸喻或建議等。這意味不參照即不用受這方面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