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2436號
2020年05月04日
星期一
消委會回應唔開被投訴超市名
稱留條生路效果更好
2020-05-04
【本報訊】「電子消費卡」推出後,有市民批評超市借機調高售價。消委會執委會主席黃翰寧表示,人員到場了解情況後,已即時作出勸諭,甚至作出警告。「暫時好好彩。超市嘅回應係正面,好快改正。」黃翰寧又表示,很相信本澳的商家一般都比較「老實」。
消委接逾三百八十宗投訴八成涉超市
昨午,消費者委員會執行委員會主席黃翰寧表示,「電子消費卡」推出後,由五月一日至昨天中午為止,消委會接到逾三百八十宗投訴;當中,八成涉及超市,消委會已處理一百一十一宗。並指出,投訴者提供的資料不全,有些投訴無法跟進。
指超市回應正面
黃翰寧回應傳媒提問時表示,被投訴的超市未必一定真的違規。「消費者與經營者的衝突,可能有很多因素,不能一概而論。」黃翰寧指出,消委會的人員到場了解情況後,即時作出勸諭,甚至作出警告。續稱:「暫時好好彩。超市嘅回應係正面,好快改正。」
葡文記者追問:有否商戶真的違規?有否法律法規罰處惡意漲價的商戶?黃翰寧回應,過去三天接到的投訴不同;要指控商戶不合法,「又好似講唔過去,但係,又好似講得過去」。所以,消委會只能採用簡單的方式,首先為消費者向商戶反映問題,尋求解決。
自由定價•價差存在係必然
有個案是兩間超市的枇杷果售價相差一倍,黃翰寧指出,經反映後,涉及高價的超市願意調低售價。續表示,不需要理會調低售價的原因,消委會的要求是貼近市場的售價。「所有超市都有經營策略,可以自由定價。」黃翰寧指出,本澳暫時沒有法律法規強制如何定價;所以,一定存在差價。
對於當局解釋,最近的爭議是超市員工貼錯價格標籤;有記者提出,究竟是貼錯標籤或是不正常漲價?黃翰寧回應,超市的貨品很多,員工事實上存在疏忽。又提出,受疫情影響,在人手不足的情況下,偶然出現一些瑕疵是可以理解的。並稱:「我唔係為超市講說話。」
傳媒不只一次追問:會否公開被投訴的店名?黃翰寧回應:「是否真的有必要公開?大家要思考:公開之後,到底有否效果?」他重申,不同個案有不同處理方式。並提出,就算公開,商戶未必「乖啲」;反而不公開,「留一條路畀佢行,佢以後唔夠膽」。他表示,按經驗,不公開店名,對方不再不良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