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2417號
2020年04月10日
星期五
財政局:三月底前處於任職狀況
便符合僱員援助資格
2020-04-10
【特訊】據澳門電台消息:百億抗疫援助專項基金包括向僱員一次性發放 3個月合共 1.5萬元援助。財政局局長容光亮昨致電澳門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澄清,並非在 2018年有繳納職業稅的居民才符合發放資格,居民只需辦了稅務登記,即使未納入稅網,在上月 (3月) 底處於在職仍可受惠。他強調,報稅是每一納稅人義務,若沒有報稅,當局仍難以判斷是否符合資格。由於本澳企業大部分屬服務行業,僱員在消費萎縮下收入減少,政府希望優先支援這部分存在經濟壓力的人士,保持他們的生活質素。
僱員援助計劃的受惠對象,不包括現職公務員,以及於本年獲發放 2018年職業稅退稅上限 2萬元的人士,即相當於 2018年全年工作收入 72萬元或以上。
容光亮又指出,第 2輪電子消費卡同樣是保企業、保就業,以及幫助受經濟壓力影響市民的舉措。至於每天消費限額是否維持 300元,當局會因應首輪消費卡執行情況,或會微調,但原則上仍會設定每天消費限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