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先完成動物防疫法立法

明年才立法規範獸醫專業資格

2020-03-06

何潤生(左)總結動疫法小組會

【本報訊】立法會一常設委員會昨邀政府代表將列席會議,分析及討論《動物防疫法》法案。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主席何潤生表示,考慮到公、私營診療機構負責人或獸醫發現動物疫情時的申報要求,會先完成《動物防疫法》立法,政府明年再就獸醫專業資格專門立法,以完善有關配套法案。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自去年十一月內部討論《動物防疫法》後,昨日首度邀請政府代表列席會議,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列席會議,與委員會就法案作討論。法案中考慮到公、私營診療機構負責人或獸醫發現動物疫情時的申報要求,將會先完成《動物防疫法》立法,政府明年再獸醫專業資格專門立法,以完善有關配套法案。法案亦設疫情的報告機制,發現動物疫情時,市政署需要立即通報衛生局,特區政府需要向國家動物衛生主管部門通報,行政長官可宣布全澳或部分區域為疫區,並可設立非恆常性應變小組展開相應工作,恆常工作則由市政署負責。

澳早有法律公約禁吃野生動物

另委員關注到撲殺動物時的賠償問題,何潤生引述政府代表回應表示,由於澳門沒有禽類養殖業,肉類只是冰鮮來澳,本地日後不會有大規模撲殺的機會,未來若因防疫需要撲殺動物,政府不會設有相關賠償。有議員關注到禁止吃野生動物的規範,政府代表回應,本澳有幾部法律及國際公約禁止吃野生動物,例如《食安法》,《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等,由入口到銷售整個過程都有規範,政府也會密切關注,有信心可起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