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2383號
2020年03月02日
星期一
部分家長仍選擇讓子女留家學習
補習社今重開
2020-03-02
【本報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於二月二十七日公布,被勒令停業的第二類場所於今日起可復業,包括補習社,有家長表示,對疫情仍提高警惕,未考慮讓子女上補習社,選擇讓子女繼續留在家中。
第二七/二零二零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二)項所限制的場所,即電影院、劇院、室內遊樂場、遊戲機及電子遊戲室、網吧、桌球室、保齡球場、蒸氣浴室、按摩院、美容院、健身院、健康俱樂部、「卡拉OK」場所、酒吧、夜總會、的士高、舞廳及歌舞廳)以及補充教學輔助中心可以於今日(二日)凌晨十二時起重開,並針對重開發出指引;其中,補充教學輔助中心可分時段分批向學生提供服務,同一時段的學生人數為相關機構行政准照訂定人數上限的一半或以下,學生座位之間必須分隔一米或以上距離,且不提供膳食、茶點及午睡等服務。
「停課不停學」下,不同年級的非高等教育學生每日有一定功課量,早前有家長反映,由於需要上班以及有一定功課量,對於子女的網上功課吃不消,補習社今日起可復業,對於家長,尤其是需要復工的家長,能夠減輕不少壓力。有家長表示,收到補習社的復業通知,按年級分時段返補習社,其女兒所就讀的補習社提供每週三日、每日兩小時半的服務時間。她考慮後,基於多種因素,包括口罩難求、澳門以外周邊疫情未穩定、服務時間不長、補習社屬室內聚集等多方面因素考慮,暫時不考慮讓子女上補習社; 亦有家長表示,會安排子女返補習社,希望補習社能夠輔導子女的學業,例如校內功課、課外工作紙等,也會為子女為返補習社準備酒精搓手液、後備口罩等物資。
應變協調中心已向有關機構發出指引,必需要遵循復市復工的員工、客人四大原則,倘場所達不到防疫措施的要求,監管部門可以要求改正,不遵守者,可以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十九條的規定,命令關閉違規的個別場所。應變協調中心成員亦於上月底到美容院、酒吧、餐廳、健身院等巡視復業準備,昨日再度提醒市民,勿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