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2371號

2020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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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味有價

2020-02-17

一月一日,曾多次被授予『武漢市文明市場』榮譽稱號的武漢華南海鲜市場被指令休業(網絡照片)

被指令休業後,有身着防護疫服的工作人員對水產商戶進行採樣

內地野味市場上一隻被屠宰的狗獾(網絡照片)

在內地野生動物市場,一隻被殺害的穿山甲

中國政府1月26日發布公告,宣布在武漢疫情解除之前,嚴禁販賣野生動物。

疫情新聞近期佔據了各報章的大小版面,確診和死亡人數不斷有新增,再加上網絡充斥各類謠言,整個社會被陰霾籠罩,氣氛鬱悶。

若追溯本次疫情的時間序,由直播食用蝙蝠、野味市場、殺死家中寵物、到傳言搶貓抗疫、以至於新近穿山甲,無獨有偶皆與動物有關。究竟是蝴蝶效應,還是阿寶效應?

「您要不要試食蝙蝠?」相信隨便找上一位土生土長的澳門街坊,他(她)的回答都是拒絶並感嘔心。但在回歸前後,澳門仍然有不少市民會乘假期之便到廣州嚐鮮:蛇膽、龍虎鳳、山珍海味等,廣東話所謂:「背朝天,皆可食」,和事發點的武漢相比,可能只好上幾分。

這只純屬個人喜好,而非澳門風土?未必盡然,澳門有一段時間,尚有食狗肉的習慣,所謂「三六滾一滾,神仙企唔穩」。現在來看,當然難以接受。但與澳門相距不遠的廣西玉林,卻還大肆舉辦狗肉節,何以這短短二、三十年的發展,兩地會天差地別?

早在1957年,澳門政府已訂立了市政條例,嚴禁以狗及貓作為食療之用,罰金不多,但富有象徵意義。而香港,50年代開展立法禁止食用貓、狗,不難看出兩地相近,而老一輩相信在澳門進食野味不會感陌生。葡、英政府努力把西方社會對於動物的觀念,傳遞港澳人心中,經過幾代時間,逐步接受。

而在第4/2016動物保護法的生效,與逸園賽狗場的領養事件,不難看出時代軌跡。現在,相信普遍市民對食用貓、狗的風俗是難以接受,更何況早已在現代社會禁絶的野味?

請尊重我們的飲食文化

數年前,廣西玉林狗肉節被廣泛報導,引起了網絡罵戰,支持者表示這是當地的飲食文化,你憑什麽來管?事實上,以與節日相關的飲食文化並非特例,根據2017年《Time》轉引火雞聯( National Turkey Federation)的數字,該年的Thanksgiving美國就殺死了4千5百萬隻火雞,此等數目驚人程度實非廣西玉林可相比,更可用屠殺二字來形容,但為什麽為火雞遊行的人數卻相去甚遠?

不妨再思考兩則例子,日本捕鯨業一直為人詬病,縱使國際捕鯨委員會允許日本以科學研究為由捕鯨,但爭議聲依舊不斷。根據BBC於2018年的報導指出,日本每年以科研為由捕殺的鯨魚數目約為300至400頭,而在捕鯨充滿爭議下,日本更希望申請可持續性商業性捕鯨,簡單而言即是容許國際可加大可捕殺的數目。作為當代文明社會的象徵,日本政府鏗鏘有聲地說這是日本自古以來的飲食文化,他國不宜干涉,提出的看法竟然和上述高度相似。相信觀看過捕鯨過程的讀者,對其殘忍、血腥程度,以及看見鯨魚面臨死亡恐懼時所發出的悲鳴聲時,恐怕會再難以吞下鯨肉的刺身、壽司。

第二則是澳洲對待袋鼠,其捕獵的情況也不遑多讓。基於袋鼠的繁殖速度快,對當地生態平衡帶來影響。據統計當地每年捕殺超過數百萬頭袋鼠,數目更持續上升。澳洲的生態專家對此表示:若然保持生態平衡,根本不需捕殺這麽多;實情是換算的商業價值,那麽,政府為何能容許呢?

動物權益都有高低之分

約在十年前,學者H.Herzog著作的some we love some we hate some we eat(譯作:《為什麼狗是寵物豬是食物人類與動物之間的道德難題》),發現人類判斷某種動物是食物還是竉物,往往會推出滿以為合乎邏輯的理據,但實際是論述充滿破綻、自相矛盾,歸納的核心原因,其實很簡單:可愛。我們所以比較愛貓和狗,但普遍認為食用魚、雞問題不大,說到底牠們相較更可愛。但這可愛的感覺從何而來?其實是從比較人類嬰兒而來,包括行為、表情等。作者於書中更以迪士尼公司如何透過塑造米奇老鼠此一角色,進而扭轉了人們對老鼠的看法作證明,有興趣的讀者不妨細讀。

當然,不可忽視基於歷史、文化對某種動物約定俗成的看法,決定了我們對某一物種食與不食。

進而推論,假使有方法在烹調的過程中,除去了野味所有對人體有害的物質,而基於上述提及飲食文化多元的角度,反對的聲音又是否能站得著腳?

著名動物權益哲學家P.Singer提出一個觀點,不完美、但有效破解。他認為飲食文化相對論只是一種謬論,在排除了稀有物種、瀕臨絶種生物,以及受保護動物外,食與不食的決擇還需要考幾項因素,其中最核心的便是與人之間距離。以鯨魚為例,牠是哺乳類,同時也是一種能構建自身社群的動物,故相對其他動物,更應該減少食用,蝙蝠、貓、狗同理,這與H.Herzog十分相近;而這也解釋了為什麽與人類最近,同屬靈長目的猩猩、猴子等全球都反對進食。這從頭到尾都不單只因為害怕細菌感染,更是我們應該多保護「同類」—具有高度社會性的物種。

那麽非我「族類」的雞和魚呢?P.Singer作出有趣的提問:「假使我們能聽得見魚的哭泣聲,我們還能大快朵頤嗎?」於是,除了與人之間的距離外,作為人類更應該具備人道立場的思考方式:縱然最終成為食物,我們也應以同理心,安排更好的飼養過程、處理方式,以及於食用方法,這是基於我們作為人類的責任:尊重生命,信守普世價值。

要知道當一種生物被定性為食物後,其影響的不止口福之欲,相關的加工品、精品、飼養方式,以及賴以為生的業者,整個產業鏈背後是龐大的經濟動力,足以影響民生,左右決策,知易行難。未能信奉上述的普價值,動物權益也只是流於空談。

一道菜與一件玩具

當拍攝「美女吃蝙蝠」短片時,網紅萬料不及只是直播進食一道菜,最後換來全城鞭韃,作出道歉(被道歉)。要知道野味常被賦予具藥用價值,奇貨可居:滋陰、養顏、保腎、壯陽。在缼乏衛生常識底下,有何不可?

當有傳動物可以傳染病毒,不少市民殺死家中寵物;而聽見謠傳養貓可以防疫,又出現搶貓潮。相信世衛難以想像會有人相信,更意想不到要出來澄清。在缺乏人道思維,為保住自己與家人性命,捨棄一件玩具,有何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