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限塑新規:禁止生產超薄塑料袋等塑料製品

2020-01-20

【中新社北京1月19日電】(記者 周銳)中國國家發改委19日發佈消息稱,該機構與中國生態環境部已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見》,提出積極應對塑料污染,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製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積極推廣可循環易回收可降解替代產品,增加綠色產品供給,規範塑料廢棄物回收利用,建立健全各環節管理制度,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在生產端,《意見》明確禁止生產和銷售厚度小於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厚度小於0.01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禁止以醫療廢物為原料製造塑料製品。全面禁止廢塑料進口。

到2020年底,禁止生產和銷售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簽;禁止生產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到2022年底,禁止銷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

在使用端,《意見》要求,到2020年底,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城市建成區的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場所以及餐飲打包外賣服務和各類展會活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貿市場規範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2年底,實施範圍擴大至全部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和沿海地區縣城建成區。到2025年底,上述區域的集貿市場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意見》還對一次性塑料餐具的使用作出限制。明確到2020年底,中國全國範圍餐飲行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景區景點的餐飲堂食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2年底,縣城建成區、景區景點餐飲堂食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5年,地級以上城市餐飲外賣領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強度下降30%。

賓館、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的使用也將持續縮減。《意見》明確,到2022年底,全國範圍星級賓館、酒店等場所不再主動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過設置自助購買機、提供續充型洗潔劑等方式提供相關服務;到2025年底,實施範圍擴大至所有賓館、酒店、民宿。

在快遞塑料包裝方面,《意見》指出,到2022年底,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等省市的郵政快遞網點,先行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裝袋、一次性塑料編織袋等,降低不可降解的塑料膠帶使用量。到2025年底,全國範圍郵政快遞網點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裝袋、塑料膠帶、一次性塑料編織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