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 12328號
2019年12月24日
星期二
香港高院續拒涉管有烈性炸藥中學生保釋申請
2019-12-24
【香港中通社12月23日電】綜合港媒23日報道,早前有2名香港中學生涉嫌攜帶烈性炸藥TATP回校,其中一名中六男生被控管有爆炸品罪,須還押候訊。他23日向香港特區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再被拒,案件將於2020年1月24日在香港沙田裁判法院再訊。
被告黎文光(18歲)為應屆香港中學文憑試的中六考生,被控一項管有爆炸品罪。控罪指出,他於11月27日在校內,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三過氧化三丙酮(TATP)。
報道指出,控方23日在庭上透露,案發當天是上課日,校內師生逾300人,涉案粉末在課室內找到,當時課室內有6名學生。控方又認為,被告當時管有的TATP份量可炸斷手掌。
法庭23日再度拒絕其保釋申請,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有關案件將押後至2020年1月24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訊;以候專家報告,及化驗涉案爆炸品、被告的手機等物件。
據港媒表示,有專家指出TATP容易製作,其原料可輕易在市面購得,包括丙酮(acetone)、含氧水(oxygenated water)和硫(sulfuric)、鹽酸(hydrochloric acid)或硝酸(nitric acid)。製成之後呈白色結晶狀的TATP是極為不穩定及敏感的爆炸品。它能為熱力及摩擦所點燃,僅是將它移動,甚或靜止不動,都有可能被點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