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崇明:應處罰入住非法旅館者

2019-11-25

論壇討論非法旅館

【本報訊】非法旅館屢禁不止,社會過去有意見提出將經營非法旅館刑事化。律師趙崇明認為非法旅館刑事化成效可能不大,建議對入住者作相應責任承擔、增加宣傳等。城區發展促進會理事長陳德勝、物業管理專業人員協會副會長陳抗認為,直接交由警方處理非法旅館會更有效。

「澳門論壇」昨討論非法旅館應否刑事化問題,邀請議員李靜儀、律師趙崇明、城區發展促進會理事長陳德勝、物業管理專業人員協會副會長陳抗出席。

陳德勝指,研究非法旅館的報告認為,非法旅館刑事化並非解決現存非法旅館問題的有效手段,但亦沒有提出具體修法或執行措施。他提出,既然刑事化無效,希望政府修法時對症下藥。他批評,政府多年來都沒有就具體執行情況收集業主會或受非法旅館困擾的小業主意見。又比喻:非法旅館由感冒提升至城市癌症,由小部份區域至多區,早前更有非法旅館經營者偷渡回澳,到被查封的非法旅館單位撕封條、到隔離單位接駁水電再度經營非法旅館,過去曾出現偷大廈公電引致火警的個案,非法旅館帶來大廈居民安全、衛生、治安、罪案溫床等問題。曾一度支持將之刑事化的陳德勝卻說﹕刑事與否,由警方決定。

李靜儀提出,未來修法應該保留對經營單位斷水斷電的措施,並同對承租人、房地產中介人等都需要明確責任。政府亦應交代,現行共同執法機制的成效,檢討執法是否存在難處。也可以向業主主動舉報提供部份責任豁免,鼓勵業主發現時作出舉報。但對於收集大廈進出者的生物及個人資料作登記錄,則需要按照《個資法》的要求收集及處理、保存。出租屋方面,她認為,可以探討。陳抗指,物管公司若發現或懷疑有單位經營非法旅館,會通知業主或旅遊局。他認為,執法、稽查上,警方較具能力和有效率,認為未來直接交由警方處理非法旅館會更有效。

不少出席論壇的市民都反對將經營非法旅館刑事化,有市民認為政府一法兩用,對大旅館的不規則情況沒有作出處罰。有市民提出,由於市場欠缺低價的旅館無法滿足市場需求,建議多提供合法的廉價住宿,解決需求。另有市民支持將經營非法旅館刑事化。

承租及中介亦應負上相應責任

趙崇明指出,由於入住及經營非法旅館大部份不是本地居民,即使現法律有足夠的罰金,仍找不到相應人士作出處罰,所以,停留在加重罰對提升成效的作用不大。他提出,入住者是違法行為的促成者及幫助者,建議參考非法賭博的法律,對參與人士同樣設有處罰,承租及中介也需負上相應責任,加上宣傳入住合法旅館,同時,透過租賃登記制度,減低單位供應,令市場的經營及生存空間受壓縮,即使非法旅館無可能完全消滅,作了最大程度遏制,減低剛性需求,相信入住合法旅館將會重回正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