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鴉緩衝區樓宇改列公罪需研究

2019-11-11

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

【本報訊】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表示,塗鴉戀愛巷的法定文物屬公罪。法定文物對開的街道和對面的建築是位處緩衝區內,相關的私人樓宇被塗鴉,是否檢控則視乎業權人的意向。至於,要否修法將塗鴉緩衝區內樓宇改為公罪,她回應,需要研究是否有此必要。並指出,稍後將在所有法定文物增設識別牌。

日前,司警拘捕涉嫌塗鴉大三巴戀愛巷牆壁的男學生後,以「加重毀損罪」移送檢察院。此舉引起社會質疑和批評,因為,何猷君在戀愛巷塗鴉後卻不是如此。上星期五,司法警察局發出新聞稿澄清,昨日,再有傳媒詢問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

梁惠敏重申,男學生涉嫌塗鴉的是被評定建築群 (法定文物) 的牆壁,這建築群對開的街道及對面的建築其實屬於保護法定文物的緩衝區範圍。即何猷君不是塗鴉了法定文物。她指出,戀愛巷緩衝區內建築是一般私人樓宇,被塗鴉後是否檢控則視符業權人的意向。

有傳媒提出,會否修法將塗鴉緩衝區改為公罪,以免出現同一街道存在兩個標準?梁惠敏回應,文化遺產屬於全澳市民,世界文化遺產更是屬於全人類,這些都被視為公產;若然受毀損,須遵公罪處理。至於修法將塗鴉緩衝區改為公罪,要研究是否有必要。不過,她補充,其實多年前制訂《文化遺產保護法》時,已考慮到法定文物和緩衝區的不同,保護兩者的力度亦當然有別。

日前,在文化局還未回應社會質疑和批評,司法警察局已發出新聞稿澄清,其角色究竟是甚麼?梁惠敏回應,司警是調查、偵緝的部門。當司警向文化局提供涉嫌觸犯《文化遺產保護法》的資料後,文化局便會作出處理。並指出,男學生涉嫌塗鴉法定文物的個案,是文化局發現後向警方報案的。

上月,有青年在氹仔街上張貼「港澳連枝,風雨扶持」傳單,若僅是貼在緩衝區樓宇的牆壁,便不應按公罪處理?梁惠敏表示,這個案不只張貼在緩衝區內牆壁,也張貼在法定文物的牆壁。「有些都 (貼在) 文物上,有部份 (貼在被評定) 建築群。」梁惠敏回應,正在進行行政處罰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