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 12268號
2019年10月16日
星期三
蘇嘉豪總結會期工作
2019-10-16
【本報訊】昨午,直選議員蘇嘉豪向傳媒總結他在立法會第六屆第二會期的工作;當中,提及現正審議的、被稱為「防民綱要法」的《民防綱要法》。他指出,法案內很多定義、程序不清晰,卻向市民施加更多限制。蘇嘉豪呼籲,官員不要再堅持「鷹派」管治作風,及時撤回「謠言罪」等引起社會反彈的條文。
坊間有指,本澳的《民防綱要法》法案之惡,好比香港的《緊急法》。蘇嘉豪提醒,一旦行政長官引用《民防綱要法》宣佈本澳進入「第三級」或以上的民防狀態後,可以指令中斷互聯網絡、關閉民間機構、徵用私有財產等等;市民也可能誤墮這法律新增的「謠言罪」。
不同意民防法新增謠言罪
蘇嘉豪坦言,縱使,自己也是網絡謠言的受害者,但是,他不同意在《民防綱要法》新增「謠言罪」。因為,平時建立社會信任、透明度,遇到問題時迅速回應,是破解謠言的最好方法;不應透過刑罰阻嚇去嘗試壓制本身不是謠言、卻被當局定義為謠言的言論。
《民防綱要法》存在很多問題,現正處於「膠著」狀態。「澳門是相對詳和的社會,無需要『鷹派』的管治作風。」蘇嘉豪呼籲相關官員不要意圖「攬炒」,盡快撤回具爭議的條文,讓立法會通過早已取得共識的部份。他強調,本澳已有的民防法律,需要的只是改善,而不是針對市民施加更多限制。
另外,立法會的委員會會議仍然閉門進行,蘇嘉豪指出,委員會會議非常關鍵,有些法案經委員會閉門審議後被改頭換面,故此,應該修改《議事規則》,令會議改為一般以開門進行,接受公眾監督。他透露,議員中有意見提出,可優先把監察政府土地及公共批給、公共財政、公共行政的跟進委員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