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2260號
2019年10月07日
星期一
張建宗:訂定《禁止蒙面規例》不等於香港進入緊急狀態
2019-10-07
【香港中通社10月6日電】香港特區政府政務司司長張建宗6日發表網誌,表示特區政府訂定《禁止蒙面規例》是基於社會上出現危害公安的情況,而絕對不是香港已進入緊急狀態。
張建宗表示,《禁止蒙面規例》旨在針對進行暴力破壞的示威者,阻嚇和減少蒙面下的暴力和不負責任的行為,協助警方的刑事調查及搜證,以及阻止暴力和違法行為;同時防止犯罪人逃避法律制裁及減低隱藏身分的人作犯罪行為的機會。我強調,特區政府訂定《禁止蒙面規例》是基於社會上出現危害公安的情況,而絕對不是香港已進入緊急狀態。
張建宗又指,《禁止蒙面規例》無損市民的言論自由與和平集會的自由。市民在不使用蒙面用品的情況下,依然可自由參與合法、和平的公眾活動。規例中也有條文,讓市民在有合理辯解的前提下,使用蒙面用品。事實上,禁止在示威中蒙面的法例亦不是香港獨有,美國、加拿大、法國、德國、西班牙等先進西方國家早已存在。
此外,張建宗表示,《禁止蒙面規例》作為附屬法例,與所有附屬法例一樣,會由立法會以“先訂立後審議”的方式審議。特區政府已按立法會程式向立法會就《禁止蒙面規例》提供檔,待立法會在10月16日復會進行審議,絕不存在政府繞過立法會立法的説法。
他強調,特區政府訂立《禁止蒙面規例》是一個困難但必須的決定。考慮到目前危害公共安全的迫切情況,除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制訂《禁止蒙面規例》外,並無其他及時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