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勝支持治安警決定和終院判決

2019-10-04

黃國勝

【特訊】就澳門終審法院裁定治安警察局於較早前否決的「促請各地(尤其香港)警察機關嚴格遵守《禁止酷刑公約》」為題發起集會申請而被上訴獲得勝訴,澳門中華總商會副理事長黃國勝對此表示贊同。

黃國勝認為澳門特區政府有關部門一直依法依職權、公平、公正、嚴謹處理有關集會、示威的預告。根據基本法及有關法律,本澳居民依法享有的集會示威權,亦同樣地依法受限制或制約。

黃國勝表示,受中美貿易戰及鄰近地區形勢影響,訪澳旅遊團客減少,澳門經濟下行壓力增大,消費零售業已受影響。由於澳門經濟產業較單一,經濟高度依賴旅遊業支撐,社會和諧穩定和治安高度良好的氛圍至關重要。今天澳門的和諧實來之不易,大家都有「不能亂」的共識 。因此,特區政府有關部門對評估會衝擊社會和諧穩定的活動,都要果斷地適當制止,確保澳門安全、穩定及祥和。

黃國勝完全認同終審法院的結論:同意治安警察局己就不容許該集會而清晰說明理由,且無論集會被如何包裝,實際上都是擬達到誤導地公開指控和譴責香港特區警察機關,從而等於公開允許創建一個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自行管理內部事務的平台,公然違反特別行政區憲制基本原則。黃國勝對終審法院的判決和治安警察局的決定表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