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否給浪浪 一次活下去的機會?
2019-09-02
Power是一隻正值哺乳期的流浪狗媽媽,早前卻被市政署捉狗隊捕獲,幸好有動保團體伸出援手及時拯救,Power才能逃過「鬼門關」。然而,牠的孩子卻沒有這般幸運,由於捉狗隊僅捕捉了Power,這意味著牠的孩子亦會因為失去餵哺而餓死。Power的個案亦在社交媒體上引起熱烈討論,不少市民都狠批市政署現時處理流浪動物的手法毫無人性。
澳門流浪狗暨動物安康協會(MASDAW)現時接收了Power,該會創始成員Fátima Galvão形容市政署「冷血」,完全不在乎動物生死,明知Power正處於嚴重漲奶的時期,仍然強迫牠們母子分離。這種做法無異於殘殺幼犬,而不斷漲奶的狗媽媽亦會發燒發炎。政府作為《動物保護法》的立法者,為何要如此諷刺地帶頭違背動保法的立法精神,用這種極為殘酷的方法對待動物?她亦質疑市政署經常說是因為收到投訴所以才派隊捉狗,因為據她了解,澳門居民並非如此憎惡流浪動物。
人道毀滅實質是謀殺
自《動物保護法》於2016年9月1日生效,截至2019年7月31日,根據市政狗房數據顯示,在這36個月內,當局共捕獲993隻狗、709隻貓,當中351隻狗、116隻貓最終被人道毀滅,亦即是說當局每月平均殺死約13條生命。Fátima說,「人道毀滅」其實並不人道,因為人道毀滅是希望動物無需再承受不必要的痛苦,而結束其生命,但市政署卻是人為地製造動物的痛苦,這不是「人道毀滅」,這是血淋淋的「謀殺」。
事實上,不少愛護動物的市民或動保團體的義工,當見到市政署的捉狗隊出動時,會嘗試趕走這些流浪動物以免被捕殺。較早前市政署人員在路環捕捉流浪狗時就被市民干擾,以喇叭聲響趕嚇流浪犬,導致無功而回,市政署隨後發新聞稿呼籲市民理解並配合。但這反而激起更多愛護動物人士在社交媒體批評市政署捉狗手法粗暴「狼死」,而且將流浪狗趕出馬路,無論對狗還是對駕駛者而言都是非常危險。
救狗貴過棄狗 市民批法例不知所謂
按動保法規定,飼主想棄養動物只要交到市政署處理就不算違法,只需繳付1000元就可以了事。但拯救動物的成本卻高很多,以流浪狗媽媽Power的個案為例,住宿每日80元,納牌費90元,無牌要罰款2000元,視為走失又要罰款4000元,所以「澳門毛孩守護舍」拯救Power時,合共要支付7150元。有市民直言︰「市政狗房好識賺錢!」「救狗貴過棄狗,都唔知咩法例!」
動保法「變質」 專門懲罰愛護動物人士
澳門保護遺棄動物協會副會長劉佩珍指出,動保法生效後,地盤狗的數量的確大減,但市民遺棄動物的情況卻增加不少。因為,將想棄養的動物交到市政署處理須繳交定額的膳食及住宿費用,部分市民連這些費用都不想支付,於是偷偷將寵物送到去路環等偏遠地方遺棄。她直言,「動保法」現時已經「變質」,「法律好似變咗係針對懲罰愛護動物的人士多於保障動物」,這和保護動物的初衷已經相去甚遠,「法律保障唔到動物,點解唔去修改?」劉佩珍認為,現時有必要重新檢討及修改動保法。
事實上,社會一早有聲音要求政府,重啟流浪動物絕育放回計劃(下稱︰TNR計劃),從絕育入手管控數量,而非無休止地重複捕獲殺害。「因為政府永遠都捉唔晒,而且捉狗要人手,安樂死又需要藥物,浪費咁多人力物力,點解唔可以同動保團體合作重啟TNR計劃呢?大家都不想政府繼續濫殺生命。」劉佩珍說,只要政府願意重啟計劃,好多義工和動保團體都樂意協助,很多地區亦已有十分成熟的經驗可以參考,單純的捕殺無助解決流浪動物的問題,「澳門成日話係和諧城市,點解可以做得更好的事又唔做呢?」
蘇嘉豪︰動物共融城市不應只有捕殺
立法議員蘇嘉豪認為,政府一味捕捉流浪動物,無人領養就人道毀滅的做法有違《動保法》的立法精神。他認為,社會期望澳門向動物友善的城市發展,應該盡量減少甚至不應該再用人道毀滅的方式處理流浪動物。他促請政府重啟TNR計劃,並做好後續的配套設施,從而減少對社區的影響。他說,政府的目標不應該是急切消滅眼前的流浪動物,而是逐步舒緩流浪動物的增加,「其實有一樣精神理念更重要,就是政府要利用政策令人和動物的共融做得更好。」
他認為,澳門要推動物友善政策,對象不應該只是人們家中心愛的寵物,即使是不討好的流浪動物,都不應該將牠們和社會分割,政府應該用更人道和更根本的方式處理流浪動物的問題。他指出,澳門的流浪動物和人的關係其實好差,「流浪動物一見人就走」,但其他地區的流浪動物卻「完全唔驚人,任摸唔嬲」,有些地方甚至因而發展成有名的景點。「但在澳門一捉到流浪動物基本上已判死刑,咁佢哋又點會親近人類呢?」
蘇嘉豪指出,現時市政署不願重啟TNR計劃主要有兩大理由,一是衛生監督的問題,二是《動保法》有關禁止遺棄的規定與絕育放回可能有抵觸。但他認為,上述問題並非不可解決,例如參考台北市政府的做法,補貼動保團體培訓更多的人學習乾淨餵食,衛生監督,只有得到認可的人士才能餵食流浪動物,其他市民餵食流浪動物則按現行機制處罰。至於《動保法》若果真的阻礙實施TNR計劃,當局就應作出檢討和修訂。
蘇嘉豪認為,以TNR計劃處理流浪動物的問題,所達到的長期成效是無法用金錢來衡量的,「無論從實務上流浪動物的減量,到精神價值上的動物共融,都係對澳門社會的建設有好大幫助。」
本報曾向市政署查詢能否考慮給流浪動物一個生存的機會?市政署在處理流浪動物的問題上,可否考慮採用更人道的方式取代宰殺?市政署會否考慮重啟TNR計劃?但超過半個月至截稿止,本報仍未收到市政署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