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2224號
2019年08月24日
星期六
二月至今檢控電單車橫泊逾千三宗
2019-08-24
【特訊】為引導電單車駕駛者應遵守的泊車方式,理順泊車秩序,並翻新相關路面泊車標線,清晰有關指示,交通事務局正按序在多個地點的電單車泊車區增設式樣12a的輔助標誌(詳見下表)。根據《道路交通法》規定,電單車駕駛者在停泊車輛時,須以垂直並列的方式停泊電單車,否則可被罰款澳門幣300元。
交通局續增電單車泊車區交通輔助標誌
另外,交通事務局自今年2月起陸續在各區安裝12a輔助標誌,截至8月22日止,治安警察局交通廳合共檢控橫泊1306宗,鎖車843宗。兩局呼籲電單車駕駛者遵守泊車規則,並會密切留意道路泊車秩序,保障行人、電單車及汽車駕駛者使用道路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