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廈天台撒鈔案被告獲刑一年
2019-07-20
【香港中通社7月19日電】香港深水埗去年底天降橫財,有人從大廈天台撒下大量鈔票。自稱因配合公司業務宣傳而派錢的25歲男子,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犯的妨擾罪,19日在香港地區法院被判囚10天,獲緩刑1年。
被告據報靠炒比特幣起家、人稱“幣少爺”。他曾在事前直播放話“錢是可以從天而降”,警方調查後將他拘捕。
被告報稱是投資商人,月入5萬港元,與患有情緒病的母親及胞姊同住。
辯方律師求情時稱,被告為配合公司業務宣傳,沒有為意撒錢可能會造成阻塞。而案發只歷時數分鐘,並沒有人受傷和物件損毀。
辯方又指,被告平日關心社會,會購買飯票贈予有需要人士,以及照顧被遺棄動物。被告已有悔意,希望法庭判罰款或緩刑。
裁判官判刑時表示,雖然事件中沒人受傷,但被告聲稱為推廣業務而犯案的行為並不理想,在人群眾多之時容易發生混亂。另外,裁判官考慮到被告有一項不類同案底,認為罰款並不合適,故判囚10天,緩刑1年。
案情指,2018年12月15日下午,有大量鈔票在深水埗一大廈天台灑落,由於當時是周六下午繁忙時段,導致公眾地方及交通受阻礙。警方接報到達涉案天台,但已人去樓空。
及後,警方在網上發現,被告在自己社交平台“幣少爺-礦業新世代”上載片段,有人錄影見到被告由橙色林寶堅尼下車,並對著鏡頭直言:“不知有無人相信錢是可以從天而降?”隨即鏡頭指向涉案天台,看到有錢灑下,45分鐘後平台發佈推銷加密之虛擬貨幣消息;更有貼文預告,接下來香港不同地方都可能有錢從天而降。其後,警方拘捕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