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區電單車泊車區續增交通輔助標誌

2019-07-02

大炮台下街增交通輔助標誌理順泊車秩序

文弟士街增交通輔助標誌理順泊車秩序

【特訊】交通事務局及治安警察局持續檢視本澳各區電單車泊車區的泊車情況,7月份將按序在多個地點增設式樣12a的輔助標誌(詳見下表),以引導電單車駕駛者應遵守的泊車方式,理順泊車秩序;同時,翻新相關路面泊車標線,清晰有關指示。

根據《道路交通法》相關規定,電單車駕駛者在停泊車輛時,須以垂直並列的方式停泊電單車,否則可被罰款澳門幣300元。

交通事務局自安裝12a的輔助標誌,至6月30日止,治安警察局交通廳合共檢控橫泊715宗,鎖車570宗。兩局呼籲電單車駕駛者應遵守泊車規則,並會繼續密切留意道路泊車秩序,保障行人、電單車及汽車駕駛者使用道路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