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新中圖原法院大樓規劃條件圖出台

建議僅保留立面

2019-06-20

由馬若龍的公司設計出來的新中央圖書館效果圖。(資料圖片)

工務局把新中央圖書館的地段劃分為多區 (草案截圖)

草案僅要求保留原法院大樓立面。

【本報訊】至今仍沒有預算的兩項巨額工程 (拆卸愛都酒店、新花園泳池後興建青少年文康活動中心,以及在原法院大樓上興建新中央圖書館),兩份合約可能趕及在現屆政府僅餘的半年任期內簽署。關於在原法院大樓 (法定文物) 上興建的新中央圖書館,工務局剛剛發出規劃條件圖草案,僅建議保留大樓立面。

日前,工務局發出原法院大樓及鄰近建築物所處地段的規劃條件圖草案 (86A208 南灣大馬路 459 號,龍嵩正街 1-9 號及位於鄰近南灣大馬路之土地 - 澳門),意見收集期 (http://bit.ly/2IpeSp2) 為六月十七日至七月一日。

規圖地段分成五部份

在規劃條件圖草案中,工務局把相關地段劃分為 A、B、C、D、E 五部份。值得注意的是,原法院大樓早獲列為文物,受到法律保護,位處 A 和 C 地段。草案僅建議,保留 A 地段上現有建築的立面;至於,大樓內具價值的建築結構,草案沒有規範保留。

樓宇限高方面,A 區是海拔二十六米,C 區是五十三米。草案也建議,相關地段內須提供車位,亦須提供足夠的車輛等候空間,避免車輛在公共道路上等候進入建築物的停車場。

原法院大樓建於一九五一年,落成初期曾被用作為多個政府部門的辦公場所,有政府合署大廈之稱;澳門回歸後,大樓正式被更名為初級法院;最後,初級法院亦於二零零三年遷出。大樓樓高三層,具有折衷主義風格。門前多層石階,兩旁三層樓高的四根愛奧尼亞式粗壯石柱,均象徵政府的權力。

現屆政府提出,在原法院大樓之上及周邊地段興建新中央圖書館。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曾經透露:「在我上任後,長官 (崔世安) 要求我責成文化局全力加速興建中央圖書館。」至今,政府僅能公佈設計費用,仍沒有提出其後的工程或設備等預算。

二零一六年,文化局曾參考二零一五年的數據,推算建築工程預計約需九億元。去年十一月,文化局公佈,設計中標公司為 MAA 馬若龍建築師事務所有限公司,費用為一千八百六十八萬元。回看二零一六年的馬若龍,他曾在文化遺產委員會,以委員身份表態:在原法院大樓興建新中央圖書館,選址非常好。

日前,葡文日報《澳門論壇日報》頭版新聞報道,新中央圖書館的項目負責人馬若龍表示,若一切順利,將於二零二零末開展項目的興建程序。

新中央圖書館選址原法院大樓極具爭議。莫說社會上有不同意見,單是立法會已進行一次專題辯論及一次介紹會。在那次介紹會中,譚俊榮直言,對於議員爭議新中央圖書館,感到比較可惜。更覺得,議員的相關討論是沒有任何結果的。其言論遭到時任立法會主席賀一誠訓斥:要尊重、研究議員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