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 12150號
2019年05月30日
星期四
澳推 照顧長者津貼時機未成熟
2019-05-30
【本報訊】社工局去年邀請香港大學研究團隊就本澳推行照顧者津貼的可行性進行獨立的研究前期研究。研究團隊認為,現時在本澳推行照顧者津貼政策的基礎及時機尚未成熟,建議先在現有的服務分齡和類別等基礎上,檢討並制定以照顧者為本的系統性政策框架及服務體系。社工局社會互助廳廳長蔡兆源認同,澳門有照顧者津貼的需要,但未有設立的條件。故此,社工局需要先做好基礎工作,包括定義照顧者及被照顧、評估標準、監管等。他預計,相關工作需時三年。意味著,最快可能三年後才能推出照顧者津貼。
社工局昨召開記者會,邀請香港大學社會科學院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副教授樓瑋群介紹相關前期研究,以及蔡兆源出席。
研究團隊向社工局提交的研究報告初稿中指,照顧者支持政策目標的擬定與當地福利服務政策的總體框架、文化背景、經濟狀況、照顧者需要,以及相關的行政體系與運作機制等密切相關,並配合對不同的被照顧者提供的支援服務政策發揮協同作用。關鍵前提是如何對被照顧者的狀況和照顧者的資格進行界定;構相應的服務體系,評估機制和管理方案,以及建立一套相對成熟的監管體系,藉以確定有關政策的准入機制,追蹤和評估照顧者的照顧情況與成效等。由於本澳目前對於有被照顧需要的各類人士各有不同的身心功能評估方式,針對當中部份人士的照顧需要評估並未確立,報告提出,現時在本澳推行照顧者津貼政策的基礎及時機尚未成熟,建議先在現有的服務分齡和類別等基礎上,檢討並制定以照顧者為本的系統性政策框架及服務體系。與此同時,建議進一步探討前述各項政策課題及可行性因素,以便穩步規劃和推動照顧者津貼政策的應行方案。
社工局未來三月完成內部分析及跟進工作
蔡兆源對報告表示認同,稱社工局短期内將與研究團隊進行交流討論,並在未來的三個月完成內部分析及部署跟進工作。及後,將就報告中提及的各項事宜,包括檢討照顧者支持政策及體系,擬定照顧者和被照顧者的定義,建構與推行照顧者津貼相關的評估、監管、法律,技術及行政系統與機制等,開展具體的研究、規劃和設置工作,具體包括﹕照顧者及被照顧定義、被照顧者的評估標準,對照顧者的要求,例如年齡及身體健康狀況、與被照顧者的關係、領取相關津貼後能否繼續申領其他社會福利政策和工作等。
他以殘疾津貼進程為例,預計相關工作需時三年,並且需要待上述基礎完善構建後,方能計算出照顧者津貼的金額。社工局同步會完善目前各項長者政策,透過兩項措施的配合,推出以照顧者為本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