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 12135號
2019年05月13日
星期一
都更公司浪費資源?
2019-05-13
【本報訊】《設立澳門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法規》早前獲行政會通過,但有意見認為,未有城市總體規劃前不應該成立都更公司,因為憂慮都更未能與總體城規銜接。另城區發展促進會理事長陳德勝建議,城規會與都更會應該有溝通,共同推動都更工作。
澳門論壇昨探討都更工作,邀請地產發展商會會長陸惠德(身兼都更會委員)、工程師學會會長胡祖杰(身兼城規會委員)、城區發展促進會理事長陳德勝(身兼城規會委員)、大律師石立炘(身兼都更會委員)探討目前都更及城規工作。
有出席論壇的市民批評,都更會工作不透明,會議內容及都更工作進度,市民都無法知道。又批評,都更公司浪費時間及大量資源,是脫離實際情況運作,對於都更工作沒有對症下藥。
石立炘及陳德勝均認為,都更與舊區重建,在性質上有改變。石立炘認為,舊區重建是針對樓齡高樓宇重建,都更是長線工作,包括置換房、稅務重建優惠等,但計劃不太集中,需要時間推動。陳德勝指,都市更新不單是舊區重建,還涉及城市總體規劃,包括金融、經濟等配套,交通及道路配套都需要跟上。胡祖杰認為,都更是工具性工作,但欠缺城市總體規劃和長遠發展方向,會阻礙都更及社會發展進程。陸惠德批評,由於政府思維滯後,拖慢了都更及城市發展工作,例如工廈活化,未能適應時代改變和法律滯後,無法推動。要都更落實,他認為,最重要是拋棄陳舊觀念。
陳德勝也認同,城規會透明度不足。他指,委員會從政府獲得的訊息不比公眾多,不少訊息都是透過新聞或立法會討論得知,就連城規總體規劃報告及都更顧問公司是誰擔任,委員會都不知道。委員會又沒有與都更會、行政長官溝通。對於過去工作中未能做到推動工作,令他感到遺憾。他建議,城規會與都更會應該有溝通,共同推動都更工作。
他又反對在都更有具體工作前已成立都更公司,認為空轉、浪費公帑幾年,建議先有總體城市規劃、再有都更法,讓都更工作能配合總體城規。石立炘建議,都更會可以多發布訊息,讓市民了解進度,掌握願景,增加透明度。並認為,總體城規法律可以在較高位階,讓都更工作能配合總體城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