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警當值酒駕撞傷鐵騎士

2019-04-25

【本報訊】司警局一名刑事偵查員駕車執行職務時,在路口沒有讓先撞傷一名電單車駕駛者,該名司警期後接受交通警員酒精呼氣測試時,被揭發酒駕,交通廳依法對其科處罰款。司警局表示絕不姑息違紀違規人員,已對該名刑事偵查員開立紀律程序卷宗,依法調查其違紀違規行為。

撞車意外發於上周五下午,現場為皇朝區倫敦街與宋玉生廣場交界,涉事刑偵員當時駕駛司警局車輛,疑在路口沒有讓先,與一輛電單車相撞,致電單車司機受輕傷。

意外後,交通警員到場處理,向涉事刑偵員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結果驗出其每升血液酒精濃度為0.73克,違反道路交通法規定,屬酒精影響下駕駛,交通廳對其科處罰款。

司警局昨表示,本月十九日下午一名刑事偵查員駕駛司警車輛外出工作期間與一輛電單車相撞。該名刑事偵查員其後於治安警察局交通廳進行酒精呼氣測試,被發現酒精含量超標,違反了《道路交通法》第96條「受酒精影響下駕駛」的有關規定,已被交通廳進行處罰。

司警局重申絕不姑息

司警局重申,一直要求轄下工作人員必須知法守法,嚴以律己,對有關事件定必嚴肅處理,對違紀違規人員絕不姑息。局方已於昨日對該名刑事偵查員開立紀律程序卷宗,依法調查有關違紀違規行為。局方領導層已即時將事件通報轄下各部門主管,並要求各主管監督員工的行為,督促各員工遵紀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