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運鈔員監守自盜被移送法辦

2019-04-04

【中新社台北4月3日電】台灣台中市一名運鈔員于工作期間盜取補鈔夾內1300多萬元(新台幣,下同),被以涉嫌“業務侵占罪”移送法辦,檢方已聲請羈押獲准。

綜合中央社、中時電子報等台灣媒體報道,台中警方4月3日稱,3月22日接獲台中一家保安公司報案,指公司41歲姚姓運鈔員疑似卷款潛逃,涉案金額逾1300萬元。警方獲報後成立項目小組偵辦。

據悉,保安公司3月21日對賬時,發現姚姓運鈔員交回的款項有異,要求他說明。但他以取物為由開車逃逸,隨即失去聯系。

警方調閱監視器後,于3月28日在南投縣草屯鎮將姚姓運鈔員逮捕,當場在其背包查獲800多萬元現金。

辦案人員發現,姚姓運鈔員在保安公司任職約6年,與同事共同負責商場自動取款機補鈔工作。今年3月初起,姚姓運鈔員常藉故支開同事,在補鈔時從補鈔夾內多次竊取部分現金,兩周內共取走逾1300萬元。

姚姓運鈔員供稱,因積欠債務才侵占公款,是獨自犯案,其中500多萬元已用於還債。

警方以涉嫌業務侵占罪將他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檢方懷疑此案有共犯,且姚姓運鈔員可能串供,已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