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管理人才培養資助接受申請

2012-09-19

【特訊】二零一三年文化局文化藝術管理人才培養計劃,將於十月十一至十四日接受申請,凡已在政府部門註冊登記的非牟利文化社團,均可提出申請。《文化藝術管理人才培養計劃》申請表格及資助須知等有關資料,可於文化局網頁(www.icm.gov.mo)「澳門文化社團資助」內下載。 

文化局計劃協助本澳文化藝術之發展,促進民間文化藝術團體建立穩定及可持續發展之條件,積極培育具有專業能力之文化藝術管理人才,為本澳文化藝術領域建立文化藝術管理人才庫,從而優化本澳文化藝術健全發展之環境。 

有關計劃鼓勵澳門文化社團參與《文化藝術管理人才培養計劃》的資助活動,透過工作實踐,培養文化社團在策劃、統籌、活動管理和技術管理等工作職務之人才。有意參與之非牟利文化社團須向文化局提交申請文件,只可推薦一名人員參與資助活動,且被推薦者不可與另一社團重複。申請倘獲評審通過,提出申請之社團將可獲文化局提供不同類別的資助,藉以提供適當的條件,讓文化社團能為本地具潛質的人才提供實踐機會。 

《文化藝術管理人才培養計劃》的被推薦者必須為持有有效澳門身份證之澳門居民,須年滿十八歲(如具有高中畢業學歷者優先),並具備以下任一條件,包括:(一)具有文化及藝術領域學士學位或以上學歷;(二)具五年或以上在本澳文化社團工作及營運的經驗(由所屬社團提供證明文件或聲明書);(三)曾修讀總時數一百二十小時或以上之藝術行政管理相關課程;(四)曾修讀由旅遊學院舉辦之「藝術行政證書課程」。 

申請日期由十月十一至十四日,每日上午十時至下午五時,周六、日及中午照常辦公,申請者需將申請表格及有關文件一併遞交至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查詢可於辦公時間致電八三九九六六一七或八三九九六六零零與文化活動廳吳小姐或關小姐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