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20709號
2012年07月09日
星期一
原使用者優先為原則處理搬遷安置問題
2012-07-09
由於佔用路環船人街西側沿岸的建築物屬性較為複雜,政府亦希望藉今次重整機會,能進一步收集各方意見及取得社會共識,處理棚屋使用者的搬遷及安置問題。「路環舊市區船人街西側重整規劃研究」建議,以原區安置及原使用者優先租用為原則,引入租戶評分制度,吸引創意產業者進駐,透過政府主導民間配合,達到推動路環舊市區發展與保育並重的活化目標。
根據顧問公司的初步構思,現時涉及的35個建築物中,9間在1991年木屋名冊所紀錄木屋的居民可選擇續租或不續租原址,如經審核並符合現行相關法例的安置要件者,政府相關部門將按照木屋安置工作的既定程序處理及協助;11個持有俗稱“水位紙”及10個獲發臨時佔用准照的建築,則要依照政府未來對棚屋區的規劃,選擇是否進入評分機制轉為租用棚屋,或選擇遷出;其餘5間沒任何合法紀錄的僭建物將按現行法例處理。
在處理好棚屋屬性的問題後,政府可訂立棚屋租約合同條款,引入評分機制,設立由政府、文化界及路環居民組成的評分委員會,對租用原址的木屋住戶、續租棚屋的原使用者,以及新引入的經營者進行管理,務求提供開放的使用權及營運權予公眾,藉此有系統地維持該區傳統文化,並有序引入文化創意商業活動,以達到持續發展及真正活化。
對於顧問公司上述的構思,政府會抱持開放態度收集意見,待取得社會共識後開展相關工作。
(由土地工務運輸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