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姦14歲男學生 女教師被囚40年

2012-05-11

美國佐治亞洲考維塔縣一名女教師因誘姦十四歲男生,被判入獄四十年。她必須在獄中度過至少二十年才能獲得假釋的機會。 女教師施米德爾現年三十九歲,她在傑佛遜林蔭大道小學任職。去年四月,受害人的父母在社交網站上發現該男生寫下的和女教師的「戀愛故事」,這宗醜聞因此被曝光。 據報道,施米德爾還與男生一家是很好的朋友,男生很小的時候就認識施米德爾。報道引述受害人母親的話稱﹕「她是我們很好的朋友,十年來,我們一起去教堂。我們兩家的孩子也是很好的朋友,我們幾乎做甚麼都在一起。出現了這種事情之後,我無法描述自己的心情。」 施米德爾受到如此嚴厲的懲罰實屬罕見,這樣的刑期一般用來懲罰殺人犯或者其他罪行嚴重的犯人。 法庭發言人稱﹕「我們認為,性虐兒童應該被給予嚴懲,兒童應該受到保護。施米德爾誘姦了一名相識多年的男生。她玷污了自己的教師身份,也辜負了男生一家對她的信任。我們希望用這樣的判決結果表明,性虐兒童是無法容忍的罪行。」據男生母親說,男生現在仍受到此案的影響,在建立與他的信任上存在障礎,目前仍要接受心理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