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20312號
2012年03月12日
星期一
美政府推改革方案 降低企業所得稅率
2012-03-12
美國政府宣佈一項新的企業稅改革方案,提議將美國的企業所得稅最高稅率從35%下調至28%。 根據美國財政部當天發佈的改革方案,其內容包括消除幾十項的稅收漏洞和補貼;簡化小型企業報稅程序;降低企業所得稅稅率,使其最高稅率從現有的35%下調至28%;降低製造業企業的稅率使其不超過25%;針對美國公司的海外經營收入設定最低企業所得稅率,以鼓勵在美國國內投資等。 美國總統奧巴馬當天在就此方案發表的聲明中表示,美國目前的企業所得稅制度是過時、不公平和低效的。它為那些將就業機會和利潤轉移到海外的企業提供稅收優惠,但那些選擇留在美國的公司卻要承擔世界上最高的稅率之一。而且這項制度存在一些不必要的複雜程序,使美國的小企業每年在報稅上都要花費大量時間和金錢,因此急需改革。 目前美國企業稅名義稅率為35%,是僅次於日本的全球企業稅稅率第二高國家。不過美國媒體稱,在執行稅收減免政策後,美國企業實際稅率要較名義水平低得多。 據美國媒體分析,按照奧巴馬政府的計劃,降低稅率、彌補漏洞和對海外收入徵收最低稅最終不會導致赤字上升。這就意味著目前利用稅收漏洞、得到補貼或者實際稅率很低的公司最終要增加納稅。其它公司則因為稅制簡化而受益。 上述改革方案還需得到國會的批准,但在大選年能否獲得目前嚴重分裂的國會的通過還是未知數。雖然兩黨相當多的議員都贊成改革公司稅制,但雙方在具體細節上存在分歧。 美國財政部部長蓋特納在當天發佈的聲明中坦言,奧巴馬的這項改革建議旨在啟動根本性稅制改革的進程,但這一過程將需要一段時間,在政治上也將引發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