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客乃播毒元兇 性工作者有苦難言

2012-02-24

澳門年來經濟繁榮,百業興旺,引帶『黃色事業』同樣興盛,有指『繁榮便會娼盛』,全球各地都如是,澳門當然亦不例外,澳門夜遊娛樂場所多不勝數,浴室、桑拿、夜總會、指壓場都與『黃色事業』有關連,還有賓館、『私竇』以及『企街』,均是性工作者參與的行業,而性工作者一向被視為罪惡,尤其指彼等是梅毒等性病、甚或是愛滋病毒的傳播者,究其實;散播病毒的始作俑者是嫖客,性工作者更因此遭到社會歧視和誤解。 澳門防治愛滋病委員會早前發布的一份與香港中文大學合作的研究報告指出,在過去兩年內,防治愛滋病委員會曾為四百多性工作者,提供愛滋病快速測試,在測試病毒過程中,未發現有任何受愛滋病毒感染個案,但有九宗梅毒感染個案。從問卷中分析;發現有七成性工作者在過去一年內,於每次性交易中都使用安全套,而未有使用安全套的原因,多數是遭到嫖客拒用,或與嫖客關係熟絡,或因經濟壓力誘因,又或因嫖客醉酒,更有是遭客人使用暴力所致。 從以上各種情況反映出,性工作者都著重於安全下進行性交易,不安全的性交易主要是因為嫖客『拒絕合作』以致,散播病毒主角非性工作者,始作俑者是嫖客,大部分性工作者都是注重預防性病,彼等是受害者。報告指出;性工作者都重視健康,擔心感染性病,故此八成半都是因嫖客拒用安全套下才會進行「不安全」的性交易,而性工作者往往被視為性病的傳播媒介,雖然大多數是客人不願意或拒絕在性交易中使用安全套,但性工作者卻被社會誤解。 報告亦指出,澳門在過去廿年;由小城鎮變身為亞太區一個著名以博彩旅遊為主的娛樂中心,因此不可避免地,性行業也相應地發展起來,此一行業吸引了世界各地,尤其是發展中國家,如中國內地、東南亞、南美和俄羅斯等國家地區女性,前來澳門在『黃色事業』工作,這些女性大部分都以短期旅遊或工作簽證的名義前來澳門。 性工作者在日常生活中,不但時常要面對社會的歧視,客人的無理要求外,還要飽受遇到警員拘捕的風險。根據澳門法律,淫媒和操控賣淫屬刑事罪行,但成人之間有自願的性交易並不犯法,不過;由於當局相信操控賣淫是黑社會重要收入來源,法律亦規定,凡在公共地方或公眾可進入地方,引誘或建議他人進行性行為,目的為取得金錢報酬或其他經濟利益,可被罰款五千元,若被罰款者非本地居民,則會被逐出境,故此持期旅遊證件或工作簽證在澳門『黃業』工作的女性,怕被警方查獲,因為彼等多是花費了一筆金錢才能來澳賣肉,一旦被捕罪成,便濟損失慘重。 香港中文大學社會系副教授蔡玉萍指出,女性性工作者是社會邊緣社群,受社會負面化的一群,彼等被社會認為是為「搵快錢」而賣淫,尤其是來自農村的女性性工作者,查實彼等多是因為家庭經濟而出賣皮肉,以肉體賺取低廉的報酬,要面對很多風險,彼等九成都有定期匯錢予家人,是因家庭生計而賣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