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安琪促政府協助長者實現再就業

2011-07-09

【特訊】日前,社工局出台了《長者權益保障綱要法》框架文本,並正進行公開諮詢。受該法律保護的對象主要是65歲或以上長者,當中提出要提高有能力並願意工作的長者就業的機會,以發揮一己所長。梁安琪認為,該文本內容表現出特區政府對鼓勵長者就業、繼續奉獻社會所給予的肯定和支持,對此她表示讚賞和認同。 現時國際上通常將60歲以上的人口佔總人口比例達到10%,或65歲以上人口佔總人口的比重達到7%,作為國家或地區進入老齡化社會的標準。立法議員梁安琪指出,根據本澳2006年中期人口統計總體結果顯示,本澳60歲以上人口佔總人口約10%;而65歲及以上人口數量佔總人口的7%。而據2010年底本澳人口估計分析情況來看,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已佔總人口比例為8%,顯示本澳不僅已進入老齡化社會,而且老齡化速度正不斷加快。     梁安琪認為,隨著老齡人口不斷快速增長,本澳各項社會福利政策應考慮到老齡化社會的實際需要及長者各項權益的實現,要進行前瞻性的規劃和調整,對長者的各項支援服務亦應全面展開。而在一些人口老齡化的國家或地區如美國、新加坡及香港,多透過鼓勵企業繼續聘用年長人士及為退休人士提供再就業的機會,體現了長者「金色年華」的意義,又可減輕政府社會福利支出的負擔。 梁安琪認為,隨著本澳人口壽命的延長及人口結構的變化,適當地鼓勵企業繼續為退休人士提供再就業的機會,可增加勞動力供給,減輕政府在養老保障方面的支出。特別是近年來本澳社會人力資源一直存在供應不足的局面,許多企業透過聘請外地僱員而保持經營,若企業能有效利用有工作能力的長者實現再就業,將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企業人手不足的問題。而本澳產業結構以服務業為主,在私營或公營機構中的很多職位均需要從工作經驗中獲取知識,因此工作經驗是非常重要的,有能力的長者透過再就業亦可令他們的經驗能更好地傳承下去。尤其在當前高通脹、樓價高企的情況下,許多身體健康且有工作能力的長者更希望重投就業市場,在幫補家計、減輕家庭生活壓力的同時,亦可充實其自身的生活。而一些過往從事醫護、會計、法律、社工以及政府公務員的專業人士,其專業知識和能力本身就是一筆社會財富,若能透過再就業,則可令他們能繼續發揮自己的專業經驗,貢獻社會、造福人群。而因應本澳當前在法律、醫護、社工等專業領域人力資源嚴重不足的情況下,聘請有經驗的退休人士重返就業崗位,確有其現實性和必要性。 梁安琪希望當局不單只在框架文本中存在鼓勵長者靈活退休及再就業的構思,而且應透過相應的服務和幫助工作,使更多的企業願意為有能力的長者提供就業的空間,使長者能繼續老有所為。例如,當局應舉辦面對長者的就業推介會、專題講座等,吸引企業僱主及長者廣泛參加,協助長者分析當前就業市場的發展趨勢,介紹企業聘請退休人士的經驗等等,使有志繼續工作的長者增強自信心。同時梁安琪亦認為,有關機構還應舉行長者再就業的社會調查活動,了解廣大長者對「退而不休」問題的心聲及意見,決定是否應在企業及政府中推行退休人士再就業方案,並做好相關的準備工作。而勞工局在現有的面對中壯年人士展開的就業輔助培訓計劃基礎上,亦應對身體健康仍適合工作要求的長者開設再就業輔助培訓計劃,使長者特別是退休長者通過培訓,獲得並實現再次就業的機會,有利於調整勞動力結構,在一定程度上解決本地勞動人口不足的問題,亦使長者能保持收入潛力,減輕老年依賴程度和提升長者自信及自我認同感,增強長者繼續工作的信心、工作技巧及競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