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浪費‧架構臃腫 廉署初勸理工

2011-05-17

【本報訊】廉政公署昨日首次向高等院校發出勸喻,澳門理工學院 (下稱理工) 在廉署的《「澳門理工學院」在架構與運作上各種問題的綜合報告》被指沒有全面按照法治原則及正確運用法律方法進行管理,管理水平有待提升。廉署勸諭理工應深入研究現時的架構是否過於臃腫。 廉政公署的報告揭露,理工在沒有修章的前提下隨意增加常設性單位,也自行訂定這些單位 / 委員會的「職能」。報告坦言,「難以想像的是『澳門理工學院』在未經監督實體許可之情況下,成立新的組織單位,而且已運作多年。」報告也披露,理工在不完全明確及掌握現時架構及單位的情況下另設新的組織,引致架構及職權重疊,同時又給予額外的報酬。  

因人設處 一個問題一個單位 理工也出現「一問題一單位」的情況,即出現一個問題,就成立一個單位或委員會,不作其他考慮。廉署認為,這種管理模式與精簡架構原理、提升行政效率背道而馳。另外,「理工」未有為增設的處級附屬單位清楚界定職責範圍,也沒有訂明這些單位與同一部門內的其他附屬單位如何分工,廉署認為,情況易招致「因人設處,行政浪費」的質疑。 在管理方面,理工實務上容許委員會在招聘程序中不按理事會以評分表定出的考核項目進行考核,從而豁免某一 (些) 項目的考核,惟這種豁免權如何行使或監察機制等,則無具體規定,易招致「度身訂造」或「黑箱作業」的質疑。 廉署接到的個案顯示,一名人士自薦求職,理工的委員會為該人士面試時,沒有為模擬教學技巧及模擬教學內容評分,理由是申請人主要希望申請當研究員。最終,委員會建議聘請該人士,職級為第一職階客座教授。 另外,報告指出,社會文化司司長將屬特區資產的體育館交理工管理並訂明其目的為供其學生使用,惟「理工」竟擅自將體育館對外開放並收取費用,超越其獲賦予之管理使用權限範圍。  

投訴理工有增無減 廉署的報告指出,二OO九年前,廉署一直收到關於理工的投訴及舉報,踏入二O一O年後,投訴更是有增無減。由於,不斷接獲來自理工員工的投訴,加上所涉及的並非偶發的一宗或兩宗事件,而是涉及理工的架構、運作、管理、人員聘用與晉升、財政開支等,用傳統的「一投訴一卷宗」的方式似乎未能徹底解決所存在的各種問題。 故於二O一O年五月廿四日,「廉政公署」廉政專員與「澳門理工學院」院長發出聯合批示,請求理工全體教職員將其投訴或建議向「理工」或「公署」直接提出,以便「公署」對「理工」的問題作全面的分析及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