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 11991號
2018年11月20日
星期二
違法『佔中』煽惑者開審 港媒社評批其罪責難逃
2018-11-20
【香港中通社11月19日電】2014年香港非法“佔中”策劃及組織者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等9人同被控串謀犯公眾妨擾等罪,案件1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香港《大公報》當日發出題為《彰顯法治公義 戴耀廷“找數”!》的社評,直言他們作為“佔中”的煽惑者罪責難逃。
社評指出,從案情而言,這是自年前“佔中”案進行庭訊以來,被告人身份地位最高、角色最為重要、性質也最為嚴重的一次審訊。在此案之前,已先後有250多名被告被帶上法庭,其中100多人罪名成立分別被判入獄或社會服務令、感化等,所控罪名多為參與暴動、襲警、妨擾公眾秩序等。而此次開審的一案,包括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或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是之前相關各案都沒有提控過的罪名,在過去其他類似案件中也鮮有使用,性質是嚴重的。
社評表示,案中三名被告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正是當年違法“佔中”行動的始作俑者,更是導致後來激進“本土”分子和“港獨”勢力猖獗的罪魁禍首。
社評回顧事件緣由并表示,港人普選願望落空,責任完全在反對派。戴耀廷等人卻完全罔顧基本法和事實,鼓吹和組織以“佔中”行動作為抗爭。在他們的煽惑下,大批年輕人走上街頭,佔領中環、金鐘、添馬一帶,為期長達79日,其後佔領行動擴至銅鑼灣和旺角。期間全港交通大混亂,市民學生上班上學受阻,店舖無法做生意。
社評直言,違法“佔中”情節惡劣、性質也最為嚴重;“佔中”公然鼓吹暴力對抗和違法佔領,視治安條例和執法人員如無物,從根本上破壞特區的法治基礎,衝擊政府的管治威信、撕裂社會、分化人心,其所造成的嚴峻傷害是難以言喻的。
社評強調,追源禍始、罪責難逃。一批“佔中”參與者已因他們的違法行為而鋃鐺入獄、付出代價,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所謂“三子”,還有議員陳淑莊、邵家臻等人,又豈可不需要為他們的行為承擔責任?
社評認為,“佔中”的一切惡行皆因他們而起,“佔中”的一切惡果皆與他們有關。“正是‘冤有頭、債有主’,港人社會彰顯法治和公義,要戴耀廷等人‘找數’的日子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