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訂工作守則 辦事有規可循

2011-01-04

年近歲晚,不少供應商紛紛向客戶致謝,負責採購的阿明收到供應商林先生的來電。 「阿明,多謝你公司一直以來的支持,希望來年我們有更多的合作機會,大家互相關照。我們公司為了向客戶致謝,會一如以往向客戶發『炮金』。阿明,你們公司共有多少位同事呀﹖」林先生問道。 「林先生,感謝你們的心意,但『炮金』方面……」阿明語帶猶疑。林先生連忙說道:「明白啦!阿明,不用客氣,我們合作無間,也只是一點心意而已。你盡快回覆人數吧!」 收線後,阿明惆悵不已,向總經理阿生請教:「生哥,我真的不知該怎麼辦﹖不少供應商亦會在年終給付『炮金』,雖然年年如是,但不知道會否有問題。」 「你是擔心會有機會觸犯現行的《預防及遏止私營部門賄賂法律》﹖」生哥問道。阿明點頭稱是。 「阿明,其實我也曾有此憂慮,所以早前向廉署諮詢有關情況。根據廉署的介紹,按照行規習慣給付『炮金』予客戶或員工,這是我們行業的傳統習慣行為,基本上不存在問題。但是,如果供應商是希望客戶或員工做一些違反工作上義務的事情,譬如:內定供應商、接受以次貨充當正貨、誇大採購數量或者金額等等,而提供『炮金』作為回報的話,那麼就會有問題,不但可能構成行賄和受賄罪,亦有可能觸犯其他刑事罪行呢!」 「噢,員工收受回報而作出一些違反工作上義務的事情,後果真的很嚴重!」阿明說道。 「對呀!為了讓員工有更清晰的指引,公司已制定了一套員工廉潔守則及工作指引,包括收取『炮金』的方式,讓員工清清楚楚,有規可循。阿明,你叫供應商將『炮金』直接發送到公司的戶口,讓公司統一分發給員工。那麼大家就不用擔心啦!」生哥補充道。          (廉署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