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增點增自助機辦在生證明

2010-12-31

【本報訊】社會保障基金已分批向大約三萬八千名領取「養老金」或「殘疾金」的受益人發出辦理在生證明通知書,通知書預計下星期內可全數寄出。為方便相關人士辦理,今年新增了街總和工聯八個地點,以及婆仔屋、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及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為申請人辦理手續,同時於關閘離境大堂和中華廣場地下共設三部在生證明自助服務機,供市民辦理。 領取社會保障基金「養老金」或「殘疾金」的受益人須於每年一月辦理在生證明。今年新增了街總和工聯八個地點,以及婆仔屋、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及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為受益人辦理手續。同時於關閘離境大堂和中華廣場地下共設三部在生證明自助服務機,供市民辦理有關證明。 相關通知書由昨日起相繼寄出,下週將全數寄出,未能收到通知書之受益人,可於一月中旬攜同其澳門居民身份證親臨在生證明自助服務機或到上述各個指定地點辦理。 另外,因患嚴重疾病引致無法自行活動,而未能親臨上述所指的地點辦理在生證明之受益人,可由受託人攜同自己及受益人有效之澳門居民身份證正/副本,以及由澳門註冊醫生填妥在生證明通知書背頁的證明書,到臨上述各指定地點辦理。 對於長期居於內地而未能回澳辦理在生證明之受益人,可以書面通知社保基金其內地詳細住址及聯絡電話、本澳聯絡人的地址及電話,以及附上受益人及聯絡人的澳門居民身份證副本。在收妥上述文件後,社保基金將委託內地機構協助核實其情況。另外,長期居住國外而未能回澳辦理在生證明之受益人,可向社保基金遞交由駐當地中國領事館發出的健在確認表或公證書、本澳聯絡人的地址及電話,以及附上受益人及聯絡人的澳門居民身份證副本。 社保基金也不排除,未來將盡一步簡化辦理手續。 明年一月是新社會保障制度實施期,大批新登錄人士將會辦理登錄手續,同時,繳納供款、辦理在生證明等亦同樣於一月進行,社會保障基金行政委員會主席葉炳權表示,已將社保基金大堂的欄杆拆除,安裝坐椅供輪候者使用,同時,將不同服務劃分為不同櫃位,方便申請者。為免造成人流過多,一月份社保大堂將不會辦理在生證明,在生證明辦理地點將移至婆仔屋。 被問到有否考慮調高養老金金額,葉炳權表示,在僱主、僱員共識新社會保障制度實施一年內暫不調升供款金額和比例下,若調升發放金額會令社保基金財政資源加快耗完,令政府要加大對社保的投入,需要深入探討後才可得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