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職業乞丐 年收入達32萬

2010-10-20

英國一名男子有屋可住,但卻經常打扮成流浪漢當「職業乞丐」,一邊在街上乞丐,一邊領取政府津貼,一年收入達二•七萬鎊(約三十二萬港元)且毋須繳稅,高於英國人年均收入。他最近在當局一次打擊流浪漢行動中被捕,但只被法庭判罰一百鎊(約一千二百港元)了事,引起公眾不滿。 三十一歲的特里(Daniel Terry)曾是地產經紀,失業後「轉行」當乞丐。他常帶著一個髒兮兮的睡袋和毯子,讓路人相信他「無家可歸和無依無靠」,平日每天可乞得五十鎊,週末收入更可達一百鎊,每年估計收入達二•三萬鎊。但他其實并非無瓦遮頭,他和女友每週有三天住在朋友的房子裡,其它日子則在其他朋友家的沙發上過夜。他患有抽動穢語綜合症(Tourette’s syndrome),每年還從政府領取四千鎊(約四•八萬港元)津貼。 最近有調查顯示,許多乞丐根本有家有業,而且收入豐厚,警方於是進行打擊流浪者的行動,特里在行動中被捕,周二上庭受審。被控二十二項不誠實罪名的他承認行乞,但法庭僅判他繳納一百鎊罰款和四十鎊附加費,這比起其二•七萬鎊估計收入微不足道,而辛苦工作的英國人稅前年收入平均只有二•五萬鎊(約三十萬港元)。英國納稅人聯盟發言人稱:「就是這樣的江湖騙子讓我們所有人愈加貧窮。」檢察官霍姆斯(Mark Holmes)說:「他有家,還領取津貼。這是絕對不光彩的行為。」 調查人員稱,雖然有些露宿者確實有嚴重的個人或者經濟問題,但也有不少人純粹為了掙錢,他們有時甚至會做出威脅和恐嚇行為。特里則表示:「我不是具侵略性的乞丐,我很有禮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