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架案家屬遞信 求還公道

2010-08-31

【本報訊】一九九九年一名年僅十一歲男童被綁架後一直失蹤至今,其父母吳先生和吳太太,昨日在澳門工人同盟總會陪同下,到政府總部遞信。吳先生和吳太太指責執法部門和司法機構零效率,以及執法態度不負責任,案件由一九九九年案發至二零零五年被歸檔作失蹤人口案處理,未能向家人有清晰交代。 據吳先生和吳太太表示,其兒子於一九九九年二月十日被綁架,吳先生和吳太太其後報警,於翌日再度收到綁匪電話,在警方監視下將贖款交到指定地點,拘捕兩名疑犯,但兒子慘成肉參後沒有被釋放,至今仍下落不明。二零零五年九月司警完成該案件調查及將卷宗交還檢察院,由於資料不足以對該兩名疑犯控以綁架或殺人罪,將案件歸類為失蹤人口案處理。 吳先生和吳太太指責司警和檢察院零效率,令案件多年一直沒有進展,甚至以不負責任態度將案件簡單歸類為失蹤人口案,認為存在失職,希望當局徹查事件,還家人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