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底前申領敬老金十月可領

2010-08-16

【特訊】社會工作局表示,於今年八月卅一日或之前提出申請並符合資格的長者,可於十月廿一日在其指定之銀行帳戶收取敬老金;而在上述日期之後才提出申請的合資格長者,則會於稍後時間才獲發敬老金。另外,為了善用資源,由本年起社會工作局將不會致函通知敬老金受益人有關發放事宜。 根據第13/2009號行政法規,敬老金金額每年為澳門幣五千元。社會工作局資料顯示,至今申領敬老金的長者達43342人,估計將發放敬老金金額超過澳門幣216710000。仍未提出申請的合資格長者,可以在辦公時間內,向社會工作局轄下五個社會工作中心,包括風順堂及大堂區社會工作中心(89897100/89897101)、聖安多尼堂及望德堂區社會工作中心(28580981/28580982)、青洲區社會工作中心(28225745/28225747)、花地瑪堂區社會工作中心(28511799)及氹仔及路環區社會工作中心(28827285/28827616)索取申請表格,或透過社工局網頁下載(www.ias.gov.mo),填妥後可遞交到任一社會工作中心或郵寄至澳門郵箱1188號。申請表格及手續費用全免。   澳門特區政府為體現對長者的關懷,並弘揚敬老美德,由二零零五年開始,透過社會工作局向長者發放敬老金。凡持有澳門特別行政區有效之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且於二零一零年內滿六十五歲的長者,均可向社會工作局提出申請。已成為敬老金受益人之長者不需重新遞交表格,但澳門地區以外居住的受益人必須每年將其生存證明以函件形式投遞到澳門郵箱1188號,或親臨社會工作局屬下社會工作中心辦理生存證明手續。 若想查詢有關敬老金資料,可致電敬老金熱線28366166,或向各社會工作中心查詢。市民亦可瀏覽www.ias.gov.mo查詢個人之敬老金的發放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