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侮辱官員抗議手法

2010-08-09

一個工人團體的代表日前在議事亭及關閘兩個人流聚集的地方設置靈位,用糞便拜祭政府官員及潑污其個人照片,並用粗言穢語辱罵。有報章報導指「現場有圍觀的市民聽後也不禁反問,有必要這樣嗎?」 我是本澳一位市民,對政府的工作亦經常有意見,但批評的出發點應該是把問題解決。該團體代表的行為既卑劣且極其野蠻,在法律上可將其懲處嗎?在道德上更是否應加以譴責。 澳門回歸祖國,這個地方屬於大家,「澳人治澳」就是應該同舟共濟,互相包容。有意見應向政府表達,而政府亦應從善如流,彼此建立良性互動,攜手合力把澳門建設得更加美好。 可惜的是,少部份人為達取自己的個人利益,扭曲「以民為本」,鼓吹「民粹主義」甚至是「暴民政治」。利用政客的激烈手段,博取眾人注視及曝光,暴露出其卑劣道德人格。上述侮辱官員事件及最近的「五人遊行」就是明顯例證。這種行為無助解決問題,只會製造分化,破壞正常秩序及和諧,宣揚敗壞道德及暴戾風氣,嘩眾取寵,最終受害是整個社會及我們的後代。 平心而論,特區政府經歷了跌跌碰碰,風風雨雨,吸取種種教訓後,整體表現是在進步中。但施政過程中難免有所失誤,最重要是及時糾正改進,聽取民意,科學施政。作為社會的一份子,市民亦應與政府互相包容,互相支持,讓政府把精力集中於工作方面,為市民提供更好的服務。 澳門正經歷高速發展期,由小城過渡發展成為國際都會,隨之而來除了在城市面貌發生變化外,在精神文明方面亦會轉變。面對種種劇變,公民的法治觀念及素質更應鞏固,正確理解及遵守法律,履行公民責任及義務。 否則,沒有堅固的法治環境及個人道德操守,橫蠻無理,為求私利不擇手段。無視法律,置社會秩序及他人權利包括尊嚴不顧,澳門只會朝向不健康的方向發展。當失去了團結,失去了正確的價值觀及法治觀念,澳門將來會是一個什麼的社會? 不希望澳門出現社會分化及內耗,希望澳門人珍惜和諧及純樸的民風,崇尚法治、理性討論及道德文明,而拒絕被野蠻卑劣的暴民政治所污染。 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