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00805號
2010年08月05日
星期四
內地再令禁止 中小學亂收費
2010-08-05
講義資料費、電腦上機費、校園安保費……中小學形形色色的收費項目令不少中國家長頗感無奈。官方透露,國家發改委和教育部近日已聯合下發通知,嚴禁中小學以服務性收費、代收費名義亂收費。 通知規定,中小學按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學活動、教學管理範圍內的事項,不得列入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事項。嚴禁將講義資料、試卷、電子閱覽、電腦上機、取暖、降溫、飲水、校園安全保衛等作為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事項。 對農村地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通知特別指出,除按規定向學生收取作業本費、向自願入夥的學生收取伙食費外,嚴禁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教育領域的亂收費一直是中國價格舉報的熱點,民眾對此怨聲不斷。雖然官方近年來掀起一波又一波的整治風暴,但效果不彰。中國教育部長袁貴仁今年早些時候坦言,教育亂收費治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這些亟待解決的問題當中就包括各種不規範的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 在此次下發的通知中,官方強調,學校收取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必須堅持學生或學生家長自願和非營利原則,按學期或按月據實結算,多退少不補。學校和教師在為學生服務、代辦有關事項的過程中不得獲取任何經濟利益,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確有折扣的,須全額返還學生。 對擅自設立收費項目、制定收費標準和超範圍收費等亂收費行為,以及有關部門、單位通過學校違規收取代收費等行為,兩部委稱,將加強監督檢查,並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