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華燒車菲童所為

2010-07-28

【本報訊】一名十一歲菲籍學生,日前疑因貪玩在東華新邨住所大廈停車場,將一枚拾得的煙頭放入一輛電單車引擎位置點火,引致著火焚毀四輛電單車,司警調查後將之拘捕,轉交檢察院處理。 涉嫌放火燒車的菲籍小童B.Filite,十一歲,非永久澳門居民,就讀氹仔某中學的小學生。 案發於本月二十二日下午近五時,東華新邨十四座一樓停車場發生燒車案,一部電單車焚毀,三部電單車被波及,司警調查後,根據停車場錄影發現一名小童曾在起火現場出現,查核小童居於該大廈二樓一單位。遂於昨日上午邀請小童及其母到司警局調查。 小童供稱當日下午獨自在家玩皮球時,皮球墮落停車場內,遂到停車場撿拾,期間,他在地上撿得一個打火機,玩弄間又在地上撿得一枚煙頭,一時貪玩將煙頭放進一部停泊於近樓梯入口的電單車後輪引擎位置,並用打火機燃點,怎料波及電單車著火及冒出大量濃煙,小童驚恐下慌忙跑返家中,未有告知父母及報警。事件釀成四車被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