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學者籲嚴限博企參政

2010-06-23

【本報訊】有內地學者認為,應嚴格限制博彩經營公司參與公用事業及參與政治。 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黃來紀昨天在「一國兩制」與澳門特區法制建設學術研討會上發表了題為「關於完善澳門博彩法律制度若干思考」的論文。他在論文中首先分析了澳門博彩法律制度的構架及特點,然後提出了關於完澳門博彩法律規制度的七方面思考,包括關於正確理解基本法就澳門制定博彩法律範規定、完善立法指導思想、完善立法目標、完善經營範圍、完善防治博彩負面影響、完善外資准入、完善限制博彩經營公司參與社會政治的思考。 在有關完善限制博彩經營公司參與社會政治方面,黃來紀指出,限制博彩經營公司參與社會政治,是各國均較為重視的問題,特區政府應從牢牢掌握政治自控權的高度認識限制博彩經營公司參與澳門社會政治問題。他建議採取「雙限制」。 一、嚴格限制博彩經營公司參與公用事業。公用事業是關係國計民生的產業,應由特政府掌控。然而,博彩主要法第十七條第六項規定,博彩企業經政府批准,可以經營與博彩相關產業。這種規定,就為博彩經營公司參與公用事業提供了法律依據,我們建議將其廢除,或者對條文進行嚴格控制,以防止博彩經營公司進入公用事業。同理,還應限制博彩經營公司的控股公司以及關聯公司進入公用事業,以防博彩經營公司間接進入和控制公用事業。 二、嚴格限制博彩經營公司參與政治。在這方面,美國新澤西州的有關規定較有借鑒價值的。該州規定,博彩企業不得向公職候選人和政治組織候選人和政治組織提供政治捐獻;不得直接或間接受本州內的任何公共職位的提名,或參與候選人的選舉以及參與州內任何政黨的委員會或任何團體或組織。澳門應借鑒美國限制新澤西州博彩企業參與社會政治的做法,適時修改有關法律或作出相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