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等則修訂已入立法程序

2010-05-19

【本報訊】俗稱「七等則」的第七等電力裝置營運准照的行政法規為人詬病多時,政府去年已展開修訂。澳電昨透露,相關法規已進入立法程序,相信日後監管可望放寬,解決問題。 澳電客戶諮詢委員會昨舉行例會,主席黃國勝會後表示,在去年委會到工務局拜訪,討論修訂放寬「七等則」行政法規,最近政府告知他們,該修訂案正展開立法程序,交回行政會作審議。他希望不久新法實施後,能為現時「七等則」問題,創設較滿意的解決辦法。 七等則法規是在一九三六年訂立,規定非住宅用戶(包括大廈公共設施等)向電公司申請安裝功率二十點七千伏安或以上的電錶,須先向有關部門申請,其安全規格嚴謹,手續繁瑣,並要交電氣工程師簽署的電氣裝置圖則,加上安裝費用高,令申請費時耗錢,長久以來一直困擾居民尤商戶。  

未計劃研電動車電池回收 此外,會上還介紹了光伏(太陽能)發電系統及電動車可行性研究,更讓一眾諮委試駕或試坐電動車。澳電通訊及公共事務辦公室高級經理阮毓明說,在環保意識日漸提高下,公司會全力配合推電動車。對於若處理不當會對環境造成污染的電動車電池,澳電方面有何計劃,阮謂現時電動車的電池壽命約十年,公司會視將來其普及情況如何,才去進一步研究有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