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00517號
2010年05月17日
星期一
工聯:遊行未必就能爭權益
2010-05-17
【本報訊】工聯總會理事長陳錦鳴強調,工聯會堅持以「勞動階層利益的代表者,維護者,特區建設的參與者及和諧社會的建設者」的定位,發展愛國工運事業,致力維護各業職工的權益,讓勞動者合理分享經濟發展成果。 陳錦鳴(見圖)昨天下午在出席「新時期工會工作的實踐與前瞻」研討會時作了上述表示。對於有人指工聯未能代表職工的利益,因而近年出現越來越多新的工會,他表示,新的社團有不同的訴求和行動,這是基本法允許的,他們可以通過不同的形式去表達訴求。但工聯認為不是經過一兩次示威遊行就能達到維護職工利益的,而是應通過實實在在的工作,包括職業培訓等,以及不斷向政府反映。
工聯堅持理念爭工人權益 至於新工會出現,是否表示工會的多元化,陳錦鳴表示,工運的發展不純粹是工聯的,社會上也有其他工會,通過他們的活動去反映工友的訴求。其他工會有他們的不同形式活動,而工聯會堅持上述的「四者」作為理念,工聯會通過本身的努力,使更多的職工認同工聯的工作。在被問及一些立法結果不能達到工聯提出的主張時,他表示,勞資的矛盾永遠是對立的,各自有自己的利益在角力;而社會有很多階層,大家都在表達自己的利益訴求。他也認為在堅持職工的權益方面,工聯還需繼續努力,包括近期外僱法的訂定、外僱與本地工人的比例、外僱的退場機制和監察機制等。
培育工運未來領袖 對於工會未來的挑戰和工會新陳代謝問題,陳錦鳴表示,現在整個工運已隨著世界的變化和國家的改革開放而不斷在調整,工聯的工會工作也隨之變化,並不斷在探討新時期的發展路向。另一方面,工聯也在培育工運未來的領袖,過去多年來已有一些新人進入工會的核心,工聯已提供平台,推荐不少年青人參與政府諮詢機構,讓他們得到鍛煉,迅速成長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