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00421號
2010年04月21日
星期三
交通督導員外判了麼?
2010-04-21
【特訊】議員高天賜說,原本為交通事務局工作的十五名「交通督導員」被轉移到一個社團,他質疑由私人實體管理「交通督導員」,能否遵守澳門的交通運輸總政策。高天賜書面質詢當局,要求解釋,並交代這項服務判給的公平性。 高天賜曾於零九年六月九日向政府提出以下有關「交通督導員」的質詢:但認為政府根本沒有回答問題,因此再次向政府質詢如下: 「一、如何確保作為管理『交通督導員』工作的私人實體遵守澳門陸上交通和運輸的總政策?『交通督導員』的工資是由交通事務局負責支付的嗎?『交通督導員』是否直接受薪於交通事務局,還是透過社團收取工資?如何監管『交通督導員』的工作符合澳門陸上交通和運輸的總政策?『交通督導員』曾經接受何種培訓,尤其是有關道路交通法例的培訓? 二、『交通督導員』的持續培訓將如何進行?為何原本替交通事務局工作的十五名『交通督導員』會被轉移到一個社團?這服務的判給有否經過向社團和本地企業的公開諮詢?有否按透明、公平和尊重平等原則的方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