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00320號
2010年03月20日
星期六
當局引用防火條例 加快處理僭建
2010-03-20
【特訊】由於有為數不少僭建物,影響防火安全,對大眾安全構成嚴重威脅,因此,政府將引用防火安全規章的條文,加快處理此類興建中的個案,土地工務運輸局昨刊登十一則告示,全部為阻礙走火通道個案,政府要求相關人士在限期內將僭建物盡快拆除,限期過後仍未清拆,政府將代為清拆僭建物,所有清拆費用由僭建物擁有人承擔。
持續打擊非法工程 土地工務運輸局昨日聨同警方分別到違法地點張貼告示,並封鎖施工現場,禁制工程繼續進行,要求違法人清拆僭建物及清除阻塞走火通道的障礙物,保障大廈住戶的走火安全。告示所指的違法地點,均被發現在公共走廊內安裝鐵閘及在天台上建造由磚牆鋅鐵頂組成的僭建物,嚴重阻塞走火通道,違反防火安全規章中的規定。大部份工程仍在施工中,其中,營地大街天台僭建物仍放置大量建築材料。為保障公眾的人身及財產安全,政府現正有針對性地處理此類影響嚴重的個案,確保樓宇的走火通道保持暢通無阻。告示刊登後,違法人必須在期限內表明自行清拆的意願,否則政府多個部門組成的非法工程常設拆遷組將強制拆除,相關費用由違法人承擔。若違法人不在限期內繳納費用及罰款,將由財政局稅務執行處強制催徵。相關的打擊行動已成為機制而持續進行。若違法人莫視政府的禁制令繼續施工,再被控以加重違令而被提起公訴。
推多項手段處理違法工程 由於大多數非法工程涉及多重違反行為,此類個案因較為複雜,行政程序一般較為繁瑣和冗長,令政府在處理上受到一定的制約,長遠而言,必須透過修訂「都市建築總章程」,簡化程序才能解決問題。在有關修訂法規尚未正式出台前,政府考慮到歷史因素及人力資源配置,集中優先處理在建中影響消防安全及對公眾安全構成威脅的僭建物、被評為自身安全有隱患的僭建物、被評定為影響所在樓宇結構安全的僭建物、影響環境衛生的僭建物。 政府強調,即使不會以「一刀切」的手法去處理所有僭建物,但會優先處理被評為有安全隱患的個案,逐步疏理歷史遺留下來個案;對於新增個案,巡查人員將會記錄在案,並採取遏止性措施予以打擊。為更好掌握僭建物的狀況,政府已透過衛星航拍,記錄建築物不同時期的變化,為打擊非法工程提供有力證據。
設跨部門小組加快處理 在新的《都市建築總章程》行政篇正式生效前,政府著手從行政、技術和實務三方面提高對非法工程的阻嚇和處理。其中由政府多個部門成立了「非法工程常設拆遷組」,透過常設機制,加強部門之間協作,縮短行政程序及外判工程時間,加快處理非法工程的效率。針對食肆的非法工程問題,土地工務運輸局會將已開立了非法工程檔案的食肆之相關資料,知會發出行政牌照的部門,作為審批該食肆之行政牌照續期時的參考依據。 此外,土地工務運輸局內正透過優化內部流程,縮短現有程序,透過增加人手提升效率。呼籲居民不應存有僥倖心態,切勿因一己之私,霸佔非屬自己的他人空間或公共空間,阻塞逃生通道,影響公眾安全及破壞樓宇結構安全,政府期望透過多種手段,打擊僭建行為,保障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生活質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