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官要問責 財產擬公開

2010-03-18

【本報訊】行政長官崔世安表示,政府將就官員問責制制定規範性文件,使有關官員知道出了問題時該負甚麼責任。同時,政府願意引入公開官員財產資料的機制,今年將修訂「財產申報法律制度」。 行政長官崔世安昨天在回應黃顯輝議員有關官員問責制和建設「陽光政府」的具體措施及內容時表示,在問責層面有道義的問責、政治的問責、行政的問責和法律的問責。他說,有問責制中大家所關心的高官問責方面,政府過去作了一段時間的研究,但不希望問責制變成出了問題相關官員就離職或繼續工作。政府希望有規範性的文件,公開讓大家知道,當出現問題時,有關官員所需要負責的責任。  

政務公開 至於政務公開方面,他表示,一是發揮公眾傳媒監督的作用,一是設立發言人制度。 他說,局級和自治機構、司級都將有發言人,而新聞局也可發揮作用,提供培訓及技術上的支援。他希望有雙向的溝通,適時將政府的政策措施,以及最新發生的事情向公眾公佈,也透過傳媒讓公眾知道政府工作情況、政策和措施的推出,通報有關資料。他說,希望透過這些制度,使政務進一步公開。  

高效廉潔 在「陽光政府」方面,崔世安表示,政府希望能夠達致高效、透明、廉潔。關於財產申報法律制度,由廉政公署負責修訂,現正在進行之中。他在施政報告中已作介紹。在修訂中會充分聽取意見,然後進入立法程序。他說,適當公開財產,使之透明,會引入公開財產資料機制,比現在運行的機制更加透明,但也需要保障個人的私隱,兩者應取得平衡。他說,在特區政府的立場上,願意引入公開官員財產資料的機制,由廉署修訂「財產申報法律制度」,讓大家覺得透明、公開,也利於政務公開。他表示,有關工作今年會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