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最不滿官員子女財產過多
2010-03-13
中國全國政協副主席李金華十一日上午做客人民網強國論壇,就「加強對權力的監督與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等話題與網友進行線上交流。李金華表示,老百姓不滿意的,就是有些官員財產並不是很多,但是子女財產非常多。 網友「王清平」問:打造中國特色的財產公佈陽光法,您對此怎麼看? 李金華回答說:看了王清平的模擬提案,我也很受感動,說明網友、社會上廣大公眾對怎麼從根本上防止腐敗問題非常關注。這也是全社會關注的一個重要問題,其中有一條就是如何公佈公務人員、政府官員的財產,使它更陽光。 中央都發過一些通知,有過規定,公務人員要及時報告或公開一些重大收入,公佈自己的財產。但是執行的社會並不是非常滿意,什麼原因呢?我覺得這裡面可能有很多客觀的原因,可能有很多主觀的原因。 客觀原因,我感到中國還沒有完整的健全的法律。很多問題在法律的界定上是不明確的,或者現在難以把它界定清楚。比如官員除了自身,夫妻兩個人一起生活的財產以外,還涉及到子女,如果說子女不獨立的,不獨立的子女在我國一般沒有什麼財產,連獨立生活的能力都沒有,或者說他自己都沒有收入,他就沒有什麼財產。凡是獨立的,參加工作的,這部分人跟官員是個什麼關係?這個財產應該算不算官員的財產?這個問題在法律上是一個問題。 現在坦誠來講,老百姓不滿意的,就是有些官員自身看起來,他的賬面或者財產並不是很多,但是很多子女的財產非常多,這個問題就很難界定。大家最不滿意主要是這個問題,從現在揭露的很多案件都可以看出來,很多腐敗問題都是通過子女、通過親屬反映出來的,這個問題怎麼界定。如果只是把跟你分開居住的、獨立的子女,不包括在內的話,來看官員的財產,他不能向你反映問題。所以,在法律上要界定這個問題。這是第一。 第二,我們反映官員財產的總資訊是不完整的,我曾經在審計署一段時間填報一張表,實際上就是工資,最多就是在外面的講課費,別的就沒有了。但是現在很多官員也不完全就是工資和一些講課的費用,有很多其他的「灰色收入」。有些收入,銀行反映不出來,其他方面也反映不出來,這個就不完整,這個公佈出去,把過去一些貪官污吏的案件拿出來,他在暴露以前是不是申報過,申報過的肯定沒有後來記錄的問題,這個東西現在在操作上還是有很大的困難。 李金華還說,我覺的法律上要完善,怎麼操作,包括整個信用體系如何建立起來?現在我們的「現金交易」很多,好多「灰色」、「黑色」收入是通過現金來進行交易的,如果他自己,他也不可能申報,甚至現在還有很多用人家的假身份證去開戶、去炒股,類似這樣的事情也不少,不能反映正常的收入情況。這個問題要真正如實、準確地申報自己的資產,中國在這個問題上還有大量的工作。這是我的基本看法。(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