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噪音法展諮詢

2010-03-03

【特訊】環境保護局已開始啟動對第54/94/M號噪音法令的修訂工作。近日坊間對社會生活噪音及管制打樁工程噪音均存有不同意見,為此,該局認為有必要透過各種渠道收集大家意見,而現時諮詢文本之內容亦經過科學數據分析,相信在聽取各方聲音後,有利完善修訂工作。 關於管制打樁工程噪音的建議,在參考鄰近地區的經驗,以及分析本澳城市空間佈局和人口高度密集的環境,諮詢文本建議優先禁止在人口密集的城區及醫院、學校等噪音敏感受體二百公尺範圍內使用傳統撞擊式柴油打樁機及同類機械。對於有部分意見對管制範圍存有意見。事實上,於二OO八年草擬的「修改規範環境噪音之預防及控制十一月十四日第54/94/M號法令(徵詢意見稿)中,包括了禁止使用撞擊式柴油打樁設備之條文。其後在徵詢政府部門、業界及專業團體等意見後,發現實際操作上存在困難。故此,在該局成立後,經科學分析及參考鄰近地區的相關條例後,訂出目前諮詢文本的方案。 該局亦強調,目前訂出之方案已將保障全澳市民利益為依歸,甚至訂出比鄰近地區更嚴、更具操作性的方案。實際上,按照諮詢文本「二百公尺範圍」之標準,整個澳門半島均不能使用傳統撞擊式柴油打樁機及同類機械,氹仔90%以上的地方,以及路環生態保育區等,均不能使用上述機械設備。 另外,諮詢文本建議將社會生活噪音納入法例規管範圍,日後在住宅樓宇內使用樂器、視聽器材、聚會嬉戲、打麻將及飼養寵物發出噪音,有關社會生活噪音之意見,外界關注對生活噪音之執法標準,例如打麻將若發出聲響會否受到檢控等。由於生活噪音具突發性、不持續性及不易測量等特質,若訂出具體標準,則過於規範及欠缺實際操作的靈活性,故建議社會生活噪音由警方監察,警員就有關個案現場取證,倘發現違反規定,將依法處理。然而,當局期望以市民的個人感受為主線,並以教育市民注意生活噪音或會影響他人為目標,訂出相關方案,令市民身同感受。 該局將繼續就修訂噪音法收集各界意見,可於今年四月十六日或之前,以郵寄、電郵(ruido@dspa.gov.mo)或傳真(二八七二五一二九)發表意見。此外,公衆若對是次諮詢有任何疑問,可致電二八七二五一三四查詢。首場公眾介紹會將於本周六(六日)於三盞燈休憩區舉行,該局期望大家能踴躍發表,令修訂工作能更趨完善。